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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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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皮豬小光 于 2015-4-15 07:24 编辑
大家好,LZ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因為LZ父親和妹妹是美國公民,LZ是香港人。但我在2012年把I130 交上,剛好過了21歲。這兩年間不斷跟USCIS 交涉,最近終於有了結果,而且電話和出了信件也核實5月底會有結果和回覆給LZ。主要LZ父親在3月份交涉時說明歲數老邁,獲得USCIS當局體恤。
但同時LZ也在去年10月左右登記了 港澳台的 綠卡樂透/抽籤2016. 在此也希望其他抽獎者抽中。
處境:
LZ 想為 母親和內地北方的女友申請綠卡,方便日後留美居住
LZ已提早數月在香港的婚姻註册處申請了婚姻排期,想方便女友在香港居留,所以產生以下第3.問題
妹妹決定回去美國讀書
問題:
1.若中了綠卡樂透/抽籤2016, 是否能把母親和女友的名字一同交上,
讓我們三人一同拿到綠卡。不會跟原有的I130 申請衝突?(很像要排面試前才跟女友結婚也沒問題嗎?)
2.若她們不想太快考取公民,是否可以一直拿著綠卡呢?
3.綠卡持卡者是否有半年居住在香港的權力嗎?
4.LZ也不想太快考公民,是否到時能夠飛去美國申請回美證,晚些再回美國,在香港工作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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