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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院士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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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裔社区,为产妇雇佣月嫂坐月子是一项非常普遍的传统习俗。但是家住旧金山南湾的王先生和李太太,他们不约而同雇佣了同一位月嫂,但是又先后被这位月嫂因为劳资纠纷告上了法庭。这件事情在旧金山当地华裔社区闹得是纷纷扬扬。
据王先生介绍,2012年太太生孩子,他通过旧金山南湾的广和月子保姆中介所雇佣了一位来自香港的月嫂Lisa Fang,并按照月子中心提供的价目表签订了合同,以26天的工作时间向方月嫂预付了2600元酬劳,以及给月子中心的500元中介费。但没想到方月嫂的表现差强人意。
“她在照顾自己的房产,餐馆,花好多时间给自己做饭,都不给我老婆做饭,”王先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三个星期后我们就把她辞退了。”
原以为事情就此作罢,没想到不久之后,王先生收到来自一封信函,称方月嫂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向王先生索要加班费一万多元。拒绝支付,王先生被方月嫂告上法庭。法庭则判决王先生与中介所签订的合同非法无效。
王先生回忆道:“到了劳工部,发现合同是违法的,她在家即使他不工作,小孩吵到她,你让她工作,这些都算工作时间。”
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方月嫂额外支付9000元。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同样的情况又发生在了另外一位李太太身上。
“我们当时的工资完全按照合同,工资加超额小费,一共做了30多天,我们付给她接近5000块钱,这个在月嫂市场价格上没什么争议的。这样我们还是在今年1月份时,收到来自方月嫂的起诉,”李太太激动地表示。
最后李太太也收到了劳工部传票,需向方月嫂额外支付1万元工资加6千元罚款。气愤之下,李太太将自己的遭遇放在网上,于是认识了王先生和其他一些同样被方月嫂告上法庭的雇主。
李太太还向记者介绍:“她(方月嫂)亲口提过她之前做过的,她至少还要告17、8家。我想接下来会有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因此我们想勇敢走出来,向媒体曝光这件事情,让更少的人受到这样的损害。”
记者也来到这家设在一家药材店里的广和月子保姆中介所采访,但并未得到回应,店员表示负责人不在。
律师蔡玟慧表示,今年1月起,AB241法案正式生效,要求家庭服务人员(domestic work employee)工作超过八小时必须支付加班费,法律的约束范围包括住家服务人员(live-in domestic work employee),其中住家保母(live-in nanny)即为其中之一。而华人月嫂和住家保母的性质极为相似,所以月嫂也包含在其中。但主流社会的住家保姆每周会有两天休息,而月嫂则连续工作近一个月,没有休息,如果将其包含在AB241法律约束范围内,则仅此一条就可能已经触犯法律,更不用说模糊的工时和休息时间造成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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