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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Ze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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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蕾东西寄丢了的,我就是那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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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46#
发表于 2014-9-25 09:30: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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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Rank: 9Rank: 9Rank: 9

47#
发表于 2014-9-27 11:09:11 | 只看该作者
一看到210砍到190我就觉得买家完了。200以下delivered卖家没有责任啊。砍成这样还不加签名保险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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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Rank: 8Rank: 8

最佳新人

48#
发表于 2014-9-27 12:13:33 | 只看该作者
都显示delivered了就不是卖家的责任了,不用负责,她说盗号就盗号了?现在又出来说没收到包裹,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诚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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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佳新人常驻居民

49#
发表于 2014-9-27 17:08:15 | 只看该作者
不用管她.这事本来就不是你的责任.从210降到190..这很明显就是故意的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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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Rank: 3Rank: 3

50#
发表于 2014-10-1 08:19: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iao-2溜小狗 于 2014-10-1 07:32 编辑

。。。我是。。。歪着电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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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系主任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佳新人常驻居民论坛元老

51#
发表于 2014-10-7 15:27:23 | 只看该作者
买家就是想要骗东西,再把钱拿回来的。太可怕了,以后还是交易等级高的买家吧

点评

这个买家等级挺高的啊。。而且在论坛好久的感觉了  发表于 2014-1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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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Rank: 8Rank: 8

52#
发表于 2014-10-7 15:40:46 | 只看该作者
脖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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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Rank: 7Rank: 7Rank: 7

53#
发表于 2014-10-9 17:01:2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替两边都捉急。但是说到底还是应该拿版规当回事儿,既然在这交易了,就相当于默认了规矩。卖家没有证据证明她写对了。买家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没有收到啊。所以根据规矩来其实是买家姑娘比较没有道理。虽然如果她真的没收到我表示很遗憾替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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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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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4-10-11 21:12:32 | 只看该作者
以后邮出之前一定要各种给包裹拍照,而且这种额度的一定要用signature confirmation啊,血淋淋的教训了,不过还是息怒吧,气大伤身也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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