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号
| 物品类别
| 范围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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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000
| 食品、饮料
| 食品:包括水产品、乳制品、糖制品、调味品,燕窝、冬虫夏草、高丽参、红参、西洋参、人参、鹿茸、阿胶、奶粉及其他保健品、补品等;
饮料:包括茶叶、咖啡等其他非酒精类饮料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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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000
| 酒类
| 包括啤酒、葡萄酒(香槟酒)、黄酒、果酒、清酒、米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白酒、药酒、保健酒、鸡尾酒、利口酒、龙舌蓝、柯迪尔酒、梅子酒等用粮食、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发酵或配制而制成的含乙醇的酒精饮料。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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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000
| 烟草
| 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碎烟、烟梗、烟末等。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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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0000
|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 衣着:包括外衣、外裤、内衣裤、衬衫/T恤衫、其他衣着等; 配饰:包括帽子、丝巾、头巾、围巾、领带、腰带、手套、袜子、手帕等; 家纺用品:包括毛毯、被子、枕头、床罩、睡袋、幔帐等; 其他:包括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地毯等。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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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0
| 皮革服装及其配饰
| 包括各式皮革服装及皮质配饰。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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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00000
| 箱包及鞋靴
| 皮鞋:包括各种皮革、皮毛制成的鞋;
皮靴:包括各种皮革、皮毛制成的靴;
运动鞋:包括日常生活中所穿着的各种材料制的具有运动休闲功能的鞋、靴;
其他:包括鞋面、底、跟、鞋带、鞋油、鞋粉、橡胶及塑胶屐皮等。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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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0000
|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 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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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包括高档手表外其他各种表;
钟:包括闹钟、座钟、挂钟、台钟、落地钟等;
配件附件:包括各种表、钟的配件、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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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000
|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
| 包括金、银、珠宝及其制品,包金饰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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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000
| 化妆品
| 香水:包括男士香水、古龙水、女士香水、中性香水、情侣香水、运动香水、简装香水、Q版香水、香水套装等;
清洁类:包括洗面奶、卸妆水(乳)、清洁霜(蜜)、面膜、面膜粉、面膜膏、花露水、痱子粉、爽身粉、剃须膏、洗甲液、唇部卸妆液等;
护理类:包括护肤膏(霜、乳液)、化妆水、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护甲水(霜)、指甲硬化剂、润唇膏等;
美容/修饰类:包括粉饼、胭脂、眼影、眼线笔(液)、眉笔、定型摩丝、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睫毛液(膏)、生发剂、脱毛剂、指甲油、唇膏、唇彩、唇线笔等。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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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
| 医疗器材:包括呼吸器具、矫形器具、夹板及其他骨折用具,血糖计、血糖试纸、电动洗眼器、红外线耳探热针、空气制氧机、治疗用雾化机、电动血压计、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轮椅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保健器材:包括按摩床、按摩椅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美容器材:包括蒸汽仪、喷雾器、化妆/美容专用工具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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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
| 厨卫用具及小家电
| 厨房用具:包括各种材料制的餐具、刀具、炊具、灶具,锅、壶、盘、碗、筷子、勺、铲、餐刀、餐叉、切菜刀、案板、削皮刀、手动绞肉机、手动食品研磨机、搅拌器、净水器、煤气灶、煤气点火器等; 卫生用具、洁具:包括水龙头、淋浴用具等; 其他家庭用具:包括电话机、传真机、游戏机、手动缝纫机或编织机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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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类厨房用具:包括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抽油烟机、消毒碗柜、家用洗碗机、电烤箱、面包机、电炉灶、豆浆机、酸奶机、电动榨汁机、咖啡机、制冰机、饮水机、食品调理机、电动食品研磨机、煮蛋器等电器用具; 电器类卫生用具、洁具:包括电热水器等电器用具。 其他小家电:包括灯具、电动缝纫机或编织机、电动剪草机、便携式复印机、电风扇、电烫斗、电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器,地板打蜡机、增湿机、禁用词语、增除湿一体机、电暖器、电热毯、空气清新机、家用吸尘器、家用地毯洗涤机等电器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等。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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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
| 家具
| 包括各种材料制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书架、床、床垫、坐垫等。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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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
| 空调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空气调节器及其配件、附件等。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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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00
| 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各式电冰箱、冰柜、红酒柜及其配件、附件等。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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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 洗衣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干衣机/烘干机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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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
| 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各式电视机、电视收音联合机、电视收音录音联合机、电视录像联合机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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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0
|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照相制版机、放大机,数码相框、存储卡、胶卷、胶片、感光纸、镜箱、闪光灯、滤色镜、测光表、曝光表、遮光罩、水下摄影罩、半身镜、接镜环、取景器、**器、洗像盒、显影罐等。
电视摄像机 |
10%
20% |
18000000
| 影音家电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录音笔、录音机、收音机、MP3播放机、MP4播放机、收录音机、数码录放音器、电唱机、激光电唱机、放像机、录像机、激光视盘机、(单)功能座、音箱、自动伴唱机、卡拉OK混音器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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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00
|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 包括个人计算机及其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附件、零部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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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 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 包括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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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
| 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 包括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地球仪、解剖模型、人体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等。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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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 文具用品
| 包括各种书写用具及材料、照像簿、集邮簿、印刷日历、月历、放大镜、望远镜、眼镜、绘图用具、绘图用颜料、装订用具、削铅笔器、算盘、电子计算器、电子字典/记事簿、电子(纸)书、誊写钢板等各种文具用品及玩具。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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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000
| 邮票
| 包括中国大陆及境外各种邮票、小型张、纪念封等。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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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00
| 乐器
| 包括各种键盘类、弓弦类、拨弦类、打击类、管乐类等乐器及节拍器、音叉、定音器等器具及上述乐器的配件、附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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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
| 体育用品
| 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高尔夫球包、高尔夫球手套、高尔夫球鞋。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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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高尔夫球以外各种球类,各种棋类、健身器具、航空和航海模型、钓具等,一般体育活动、体操、竞技、游泳、滑冰、滑雪及其他户内外活动用具及其配件、附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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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00
|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配件、附件
| 包括不带发动机、电动机的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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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00
| 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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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物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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