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升学、就业、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或申请各类留学回国项目及优 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为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许可,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下 简称“纽约中心”)自2006年10月起,在美国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验证服务。 为方便在美留学人员,纽约中心可以在受理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选择纽约中心验证点)的同时,一并受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 一、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2、3、4、5、6均需准备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他材料无需复印,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1.一张2寸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大小与用于申请护照或美国签证的照片相同。提示:须与电子版完全保持一致);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官方语言为英语,但学位证书为非英语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英语翻译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温馨提示: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不提供):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且无境内院校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5.申请人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如果申请人留学期间护照已失效,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及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或户籍簿; 温馨提示: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 6.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8.《认证结果国内邮寄地址确认单》,包括收件人中国境内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及收件人手机号码(点击此处下载); 9.如果申请人的情况属于《延长评估期限同意书》中的任何一项,请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延长评估期限同意书》(点击此处查看和下载); 10.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点击此处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根据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11. 如不能亲自来“纽约中心”办理,需要邮寄材料办理者,还需要提交“认证申请人基本信息”页(登陆注册网站,点击自己的姓名即可下载, 样本见附件5),并需在页面下方注明“兹保证提供的所有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 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签字,请申请人务必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清单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二、申请程序 3. 1)需要到中心办理的申请人,请提前一周左右致电“纽约中心”预约,预约电话:212-835-5526 转 604或205。按照预约时间,持申请材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以及纸质版照片到“纽约中心”办理; 2) 邮寄材料办理者,除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交“认证申请人基本信息”页(登陆注册网站,点击自己的姓名即可查看, 点击查看个人信息页样板),并需在页面下方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注明“兹保证提供的所有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请申请人务必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请提供回邮材料原件的Shipping Label和信封。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贴好已付费的Shipping Label,与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纽约中心”。建议使用FedEx或UPS的Express回邮信封;美国邮政USPS不提供门到门服务,不建议使用。 “纽约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需1-2个工作日进行验证。验证工作完毕后,会将申请人的原件放进回邮信封中密封,然后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联系快递公司到“纽约中心”取走原件(中心不提供去快递公司送件服务,亦不承担邮件丢失责任)。 三、收费标准 每份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费用为245美元, 加急服务为325美元(包括认证费、翻译费、国际间邮寄费和人工费等)。 如使用支票或Money Order付款,抬头(即: Pay to)请写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提示:2014年02月14日以前(含02月14日)预约上门办理或已经邮寄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的申请人,依然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 四、认证时间 从“纽约中心”收齐申请材料到将申请发往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加急为5个工作日);除部分复杂案例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 五、认证结果领取方法 认证结果将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从北京使用EMS快递寄出。请务必清楚准确填写《认证结果国内邮寄地址确认单》(快递公司在投递前,会通过收件人电话联系确认,请确保该电话畅通,否则会影响投递)。 六、认证进度查询 七、下列证书目前不在认证受理之列 1.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 电话: 212-835-5526 转 219或220;预约请转 604或205 传真: 212-248-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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