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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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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chaMilkTea 于 2018-12-4 23:01 编辑
跟老公结婚7年,有两个小孩,目前准备离婚,而且应该是无法协议离婚了,需要打官司。我们的情况是这样,有一套房子,婚后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房子有贷款,是我贷的款,房子的首付他们家拿四分之三,我们家拿了四分之一,我的想法是房子平分,然而他是说当初首付他们家付的多,所以房子也应该分给他的多,而且他目前故意不出去工作,造成没有收入的假象,这样好不给小孩子抚养费,因为孩子肯定是归我的。他有家暴记录,我报过警,是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他有去过监狱上过刑事法庭,目前他这个刑事法庭刚刚结束。我现在很是后悔没有在他刚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就离婚,现在他来反咬我一口。想大家帮我分析一下,他提的要求是否合理?法官会偏向他的说法吗?孩子的抚养费他如果不给我有什么办法强制他给呢?我可以争取到哪些对我的离婚官司有利的东西呢?谢谢大家了!
以下是最新的进展,很感谢每一位论坛朋友的回复和建议,很感动大家提供的帮助。
今天我去见了一位律师,朋友推荐的,根据我说明的情况,因为房子首付款中的4万块是他妈妈当时给的现金,律师说这4万他是没有办法证明只是给他的了,当时没有正式的经过公证的文件说明这个钱只是给他的,而后补的并没有法律效应,而剩下的大概有6万5美金的钱,是从国内打过来的,当时是他们家的亲戚朋友汇款的,汇款到我的账户上,关于这部分钱,律师说,如果他想证明,是可以花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和手续证明出来的,如果最后他拿出了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证明,那么这一部分的钱,是应该分给他的。关于小孩子呢,律师说因为家暴的事情,抚养权应该没有悬念,主要是在抚养费上面,但是他没有收入的假象是暂时的,这一点只是钱多少的问题。还有律师给我的建议是房子最后达成delay sell 的协议,就是我带着孩子们在这个房子里住到孩子年满18周岁,这期间他需要搬走,房子的费用由我承担,等孩子年满18,再卖掉,分配财产。其实我是比较偏向于现在就卖掉,抚养费从他拿到的房款里扣除。哎,其实我也没有想通过离婚占什么便宜,多拿到钱就能赢了什么,只要公平合理,对孩子们的伤害最小,我就可以接受。
再次感谢大家能帮我出出主意,非常感谢!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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