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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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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一些问题想向了解的朋友咨询一下。
我申请了I-485,前不久收到“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的信,说"income did not meet 125% of the poverty guideline"。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2017年9月份申请的I-485;我老公是美国公民;我们申请的时候才刚回美国一年不到,所以他在美国能提供w2的工作只有两个月的工作。而且之前在中国因为他是留学,所以也没有很多工资,还不够交税线的。所以确实,在工资的证明上,有一大段的空白。但是申请中也提供了未来一年的工作合同,年收入是36,000多。看到其他一些帖子说他们看的是收入,那我就不明白了,虽然申请之前的一年确实收入没够,但是有未来一年工作的合同,也不能证明吗?
那么,现在我们补充材料,过去一年的w2、工作合同、房产证、银行存款statement,这些够证明我们现在的收入已经超过125%了吗?
另外一个问题:“assets must equal three times the difference for a spouse or child of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似乎房产证也是包括在 evidence of assets 里面的,那意思是房屋的价值需要是工资差额的3倍吗?但是他们也没有告诉我我们的收入差多少,那我怎么得知我的资产够补那缺的3倍呢?
请各位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帮我解答解答我的疑问。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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