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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夫妻一方失踪, 离婚要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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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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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14: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Process1 于 2022-2-15 10:12 编辑


  公告离婚

在美国提出离婚
需要把法院传票送达对方手上
是常识了。
但是, 若你与你的另一半已经没有联系
甚至联系不了,
简称“失踪了”
你的离婚又该怎么办呢?


在美国,不会因为对方的失踪而不能离婚。与失踪的配偶离婚, 我们称之为“公告离婚”。 顾名思义,“公告离婚”是利用公告的方式去取代送达“法院传票”给对方的程序,通过法院的公告命令在当地的法律报刊上公告您的离婚申请,如果为期一个月的公告程序结束,也在公告结束后37天内没有收到失踪一方的回应,法院将会判定对方的缺席,并把案件列入“默认”程序,最终取得判决。


法院如何定义“失踪”?

“失踪”不是当事人说的算, 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明, 法院审理后, 才会通过“公告命令”,并使案件继续。
法院要求当事人为寻找对方对出完全的努力,证明他/她真正的寻找了对方。
而去证明真正寻找了对方,需要完成一下的事项:

-在他/她的居住的地区搜索电话簿或居住地址更改信息。

-询问认识失踪配偶的亲戚朋友是否能提供联系信息。

-检查失踪配偶最后一次居住的地区邮局是否有更改信息的登记

-检查财务或资产登记处,看对方是否拥有财产

-联系DMV 部门寻找是否有登记汽车或更新地址信息

-联系对方业主或雇主了解,等等。


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调查证明表”去证明对方的失联, 经过法院的审核后才会通过“公告命令”。 “公告离婚”的程序比一般离婚的程序需时长几个月的时间, 一旦完成了公告程序,剩下的程序就会跟一般的“单方离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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