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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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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uanxuanxuan 于 2016-9-1 16:42 编辑
大家好,现在有个问题希望有经验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帮帮我
我在公寓里装了一个抽油烟机,排烟口装在了窗户上。之后公寓管理处发了一封信给我说,这样不行,让我拆掉,然后让我联系公寓的contractor来拆了重新在墙上打洞,把排烟口从墙上透出去。
我尝试联系了公寓的contractor约个时间来重做排烟口,但是接线的人每次都跟我说,好的好的,我帮你问一下他们什么时间有空之后打给你。好几次都是这样不了了之。
一个月后,我收到公寓发来的律师信, 说是之前已经提醒过我了,但是我没有拆,现在让我在一个月内赶快拆掉,不然就会有一系列后果之类的,而且律师费的$750会出现在我的账单里,由我付。
我的问题是,公寓的第一份信件里并没有写明我要在什么时候前拆除,现在第二份信件里提到的750块律师费,我一定要付吗?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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