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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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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胖子_ 于 2016-1-11 11:47 编辑
坐标法拉盛&长岛,朋友家之前的装修工人(以下称呼为包工头大哥)目前遇到了两件小额拖欠装修费用问题,可是他完全不懂英文就向我朋友求助,但我朋友目前一家人都在国内还没回国,所以就把这个事交给了我,让我帮他一下。问题是我其实也不是很懂这些问题,不知道从何下手,所以想把事情描述出来麻烦大家群策群力:
第一: 这位包工头大哥主要在法拉盛周边地区接一些装修的活,手下三四个工人,但是他们并没有什么执照啊之类的,纯粹等于接私活一样,所以通常大家都是口头谈好价格,然后就开始带着工人干活,干一部分会收一部分钱这样,如果有人不接着给钱的话,他就停工。 这次他跟那个房东谈的价格一开始是19800内部的装修,后来房东又要求他把房屋外部也弄一下,他就说那一共25000全部搞好,然后就开始动工了,房东催的比较急,一开始他们四五个人都在干活,干一部分给一部分钱,大哥说要给她写个收据, 但房东说没事不用了,这位大哥也不是很在意,觉得应该没问题,在一共给了15000块钱之后,房东开始不给钱了,这位大哥就停工不干了,期间他跟房东通了话,房东就说一共是20500,不承认总价是25000,大哥认为因为之前谈的内部价格是19800,后来加上房屋外部的装修,如果是20500根本不可能做的,连买水泥都要六百多,所以在这个总价上大家产生了分歧,停工期间房东答应说那再加他1000块钱,让他来继续工作,所以停工之后他再次带了两个人去了房东家,又完成了剩下的一部分工作,可是房东这时候又反悔了,连这个加的1000快钱也不承认了,眼看整个装修部分已经几乎完成的差不多了,但是费用却一共只收到15000快钱。
到此,因为费用问题,大哥就没有继续再去她家干活,那位房东的意思就是她就只给20500让他们来全部完成,不然不完成就算了,剩下的也不给了。
现在大哥就是想要回之前谈好的25000费用里剩下的10000块,他说他手头上现有的证据是:购买材料的收据,最后一次做工结束拍摄的装修地点的照片(几乎完工了),手下的几个工人和房东家的房客可以证明他们确实有去她家做工。
疑问:向这样的情况应该向哪个部门求助呢?他本人因为并没有任何执照或者公司,所以这样私人的活就算最终能够得到补偿也是只能算他个人的工时,他手下的几个工人不能一同算上工时?
2. 也是这位大哥,他帮同一个房东的一家店面装修,金额是3000,最终完工的时候房东一定要他先开发票他才会付钱,但是你们懂得,大哥本人并没有公司,所以根本没法出具发票,虽然他可以通过朋友随便去别人的公司搞一张发票,但是毕竟不是以自己装潢公司的名义,而且因为第1个问题里的那件装修案的钱都没有结清,大家搞得也不是很愉快,所以他就想,万一随便给了个别人的发票对方又不承认跟这个公司有联系拒绝付款怎么办?但是对方执意要发票,大哥说他没有发票,对方说别人的也行,可是大哥意思就是,他现在不敢这样做,怕赖账,所以大家觉得应该怎么办呢??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就是这样两件事情,我第一反应肯定是觉得为什么找我们(大哥觉得我们英文好就什么都懂)不找律师,但可能因为本身涉及的金额并不是很大,委托律师的话不划算,当然大家如果有认识的价格相对便宜点的法拉盛或者纽约的中国人律师也请推荐一下。最后就是希望大家如果有类似经验或者懂的话帮忙出出点子把,高手在民间啊!!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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