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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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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拖延想回家 于 2013-6-3 08:32 编辑
房东昨天给我发了一份lease让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我看了一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妥,不过还是上来问问以防万一~请各位给点意见,多谢~
lease里面全都是写的Tenant应该怎么样怎么样,而没有写landlord有什么责任,一般是这样吗?还是我应该让房东把他的责任都写在上面比较妥当?房东一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还有,lease里面写着“Landlord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turn the security deposit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tenant has moved out.”我是法盲,不知道退还deposit应该怎么表达,所以这句话怎么看都有点别扭……这句话是不是就表明了我move out之后一个月内deposit就会退还?我应不应该要求写上“全部退还”什么之类的……
最后还有一个很二的问题:我一直以为只有英国才会有ground floor, first floor, second floor这样的表达,美国也是吗?因为我要租的是平常意义上的第三层,lease上写的是second floor……当然这件事我还是会问房东以防万一的……
如果还有什么别的注意事项也请大家说一说啦~多谢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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