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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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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闲聊] 刺死辱母者竟然是无期???山东药丸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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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喵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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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46#
发表于 2017-3-25 20:13: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心疼啊……法律还是有漏洞……应该启用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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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7#
匿名  发表于 2017-3-25 20:18:20
唉。中 国 政 府啊。真的欺善怕恶,明镜高悬 大公无私 还有为民请命这些辞藻早就不适应现在这个社会了。就因为没有一个管理体制,导致这样的悲剧一次又一次的发生。谁还对中国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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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8#
匿名  发表于 2017-3-25 20:19:35
辱母者,人恒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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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9#
匿名  发表于 2017-3-25 20:21:35
警察到场说的话太明显有毛病,有玄机,就是那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这句话学问太大了,再笨的人一听也明白了,可以理解为不动手,怎么折磨都行的意思,看来软禁及侮辱行为是合法的了,怪不得这帮狗这样嚣张,这警察简直太悲哀了,我相信这样的判决结果势必会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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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Rank: 8Rank: 8

50#
发表于 2017-3-26 06:21: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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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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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51#
发表于 2017-3-26 07:57: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期表现好的话 十几二十年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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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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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7-3-26 08:04: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狗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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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3#
匿名  发表于 2017-3-26 09:32:57
北美脑残多。天天买买买吃吃吃 脑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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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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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7-3-26 11:0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律还是应该有束缚力的,所谓法不容情,但是我觉得判个三五年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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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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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7-3-26 11:51: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哥们要是有枪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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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6#
匿名  发表于 2017-3-26 11:54:53
llliuyu 发表于 2017-3-26 11:51
这哥们要是有枪该多好

是刀! 不是枪! 而且据说被杀者自己去医院和人发生纠纷, 耽误治疗时间, 才失血而亡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情是去年4月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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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Rank: 4

57#
发表于 2017-3-26 12:06: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3-26 11:54
是刀! 不是枪! 而且据说被杀者自己去医院和人发生纠纷, 耽误治疗时间, 才失血而亡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 ...

读不懂我的意思么 他要是有枪 就能多干掉几个了 才弄死一个 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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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58#
匿名  发表于 2017-3-26 14:26:09
Jince 发表于 2017-3-26 11:08
法律还是应该有束缚力的,所谓法不容情,但是我觉得判个三五年就够了

是的 不是说无罪释放 现在主要是说这个无期判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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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9#
匿名  发表于 2017-3-26 14:43:5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3-26 14:45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3-25 16:49
脑残 死者前些年撞死十四岁小女孩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杀人偿命呢?

不要死缠烂打混淆是非,撞死人当然也要负法律责任,但是不代表这个人就活该被捅死,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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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Rank: 9Rank: 9Rank: 9

60#
发表于 2017-3-26 15:23: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3-26 14:26
是的 不是说无罪释放 现在主要是说这个无期判的不对

我也觉得应该视情节着清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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