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内涵:以前没这条,意思直指海淘一族,不管你再上美亚日亚等各种境外电商网站购物,超出金额范围就得补税(金额下文提到)。
2.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以前为1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内涵:限额以内关税免征,如果超过单次2000元,或者年度20000元,及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2000的,均按全额征税。
3.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全面取消。
内涵:不管是否在限值以内,均按法定税额的70%征收。就是说以前行邮税的50元免征额度取消,这就意味着调整后低于100元的化妆品类徐多缴32.9%的税,母婴食品等类多缴纳11.9%的税(关于这条,官文还没出,但基本已经板上钉钉,请参考文末链接)。
4. 强调“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个人物品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内涵:意思是以礼品名义寄回国内客户的中小代购不受影响!!!这是个好消息哇!只要不是大批量的寄给同一个人,国家是基本不会税你滴。
5. 行邮税将四挡税目的税率(10%,20%,30%,50%)改为三挡,税率为15%,30%,60%。相比以前,税目1是针对最惠国税率为0的商品,税目3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所有归入税目2(详细-入境物品税目归类表-可参见公众号 ”邮差小马“历史记录)。
内涵:这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商品的税率被提高了,全部种类平均涨幅接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