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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H4报税] F1(nr)转H4(配偶是ra)的first year choice需要file extensio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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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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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7:3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LZ去年九月结婚,LG是resident alien(持H1签证)。14年上半年LZ是拿奖学金的F1,下半年婚后没有收入(毕业没奖学金了)并转成H4。由于LZ的F1签证不够五年,还是non-resident alien。现在对于报税一头雾水:
1. 貌似如果选择jointly filing,一家只需要递交一个1040,LZ也按RA考虑。——那LZ在F1时期的奖学金还可以根据treaty拿到退税吗?
2. 如果想要jointly filing,LZ还需要做first year choice吗?做first year choice必须file extension吗(比如LZ从NR转成RA?)?
3. 联合报税时LZ可以作为dependent吗?
4. 如果分别报税,需要first year choice和extension吗?
5. LZ之前报税一直没有理过银行利息之类,也没跟银行update过SSN和address之类= =||| 这个会有影响么,该如何补救?
提前感谢路过的XDJMS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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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室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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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13 11:00:15 | 只看该作者
file joint了的话,你们就都按RA报,就可以用turbo tax这样的退税软件了~~你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去问报税软件那边的人,会免费给你解答的。而且很方便。

联合报税你不是dependent, 你是配偶。小孩才可以算作dependent.

利息啥的没人管吧,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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