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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起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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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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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9:2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lease term是到9月才结束,你是要租到9月才能搬走的,所谓的30 day notice 是大部分州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用来防止有房客想走就走,或是房东想赶房客走就赶走的。所以规定不管谁打算终止租赁,必须至少给30天的notice。

试想一下如果像你说的只要给30天notice就能走,所有的合同都是month by month了,为什么还多此一举有租期呢?租期可以保证你的房租在租期内不能涨,租期也能保证房东有稳定的房租收入在租期内。

你说房东不是房主,如果你的房东有房主委托合同,也还是可行的。

你的情况,实际你自己帮房东找几个好的房客,态度好一些,跟人家商量一下也许可以处理的更好。你找律师,律师一定说可以告,因为他要赚你律师费啊,到时候你既拿不回押金,又要给律师费。而且如果你房东报collection,你的信用,甚至以后你再租房或买房贷款都会有记录对你不好的。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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