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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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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是猫猫 于 2015-6-2 17:08 编辑
帮看不到评论的妹子转载几条来
up最多的一条:
在没有得到房子主人的同意下,去人家没建好的房子里任意大小便,自己发生意外,现在已向房子主人讹了三万块,仍不知足,还想讹更多的钱,竟然还找到知乎来追问有没有人对此事负责?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尽管你女朋友发生意外令人悲痛,但这完全是你们自己造成的,没有任何其他人有承担这个责任的义务。
你没有保护好你女朋友,你才是责任最重大的一方,别把过错推到别人身上。
别讹人了,这钱你拿去也用不安心的。
(不说什么法律不法律的,只是基于普通人的是非道德讲一讲。(๑• . •๑))
另外一个up比较多的
建议所谓的大V们不要来关注这个问题。
这件事责任划分已经很明显了。以题主的用词语气以及公开的信息内容就可以很明显感觉到题主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或推卸作为男朋友的责任来这里做出这样的提问,简而言之就是利用知乎这样用户质量较高的网络平台来引起舆论关注和免费的社会资源。
再简而言之就是,耍不要脸。
我不知道我的这个答案会不会被认定为不友善,更为题主女友而悲哀。
但是我这真不希望这样的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不断冲刷我的time line。
希望题主正确面对这样的事情,正确诉诸法律手段,正确担任起自己身为男人的责任。
再摘一条
我刚刚看了楼主的问题,第一眼给我的感觉是认为重点在前面的“女友不幸xx”,怎么楼主的最终落脚点却在后面赔偿的问题。5月29号到6月3号也就5、6天的时间,楼主不是应该正沉浸在悲痛中吗?是我太感性了还是楼主太理性了(这里我说的比较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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