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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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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回答幫助。
明年五月份將在美國舉行婚禮,未來老公是二十年前移民過來的美國公民,而我是綠卡公民,這年底滿五年將申請美國公民。不曉得以這個身份可以幫媽媽申請旅遊簽證過來參加婚禮嗎? 家裏經濟條件沒有很好,我想以自己的經濟條件來支持母親過來一切的費用,我目前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無需Z*F補助。媽媽在馬來西亞沒工作。這種情況我需要準備什麽文件呢?未來老公有工作可是沒報稅的。
另一方面,我也邀請母親的妹妹,我阿姨和姨丈一起過來,和我媽媽做伴。(擔心我媽媽自己不會搭飛機)阿姨一對有穩定的工作,馬來西亞人持有新加坡永久公民証,在新加坡工作,三個孩子在高中和小學求學中。他們去過幾個國家旅遊,不曉得會很難通過嗎?
想清楚了解,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回復。
還有一點,我需要什麽時候開始給家人申請旅遊簽證?如果我回去陪他們一起Interview會否好一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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