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石律师事务所 于 2018-9-12 11:07 编辑
自从上次小编在《PP暂停:移民局的连环大招》中介绍了移民局将会暂停加急服务的类别中包括concurrent employment,就有很多小伙伴来咨询concurrentemployment是何方神圣。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这位大家不是很熟悉的H-1B家族中的“奇葩”。 Concurrent employment,顾名思义就是雇员在同一时期内用H-1B身份为不同的雇主工作。H-1B允许雇员在保持与现任雇主的雇佣关系的前提下,再申请同时为新雇主工作。 Concurrent employment的要求和普通的H-1B要求是一样的(雇主支持,职位为specialtyoccupation,雇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等),申请的流程也一样(申请LCA,提交I-129表格等)。 不过,concurrent employment的职位不需要和现有H-1B(primaryH-1B)在同一个specialty occupation类别,只要这个职位是specialtyoccupation并且申请人符合本科以上学历等H-1B要求,就可以申请。 Concurrent employment和H-1B transfer一样,允许在移民局收到申请时就去所申请的公司上班。所以即使9月11日开始加急服务暂停,办理concurrentemployment的小伙伴们还是可以拿到receipt notice后立即去新的公司工作。而且,因为还继续在primaryH-1B的雇主那里工作,所以也没那么担心如果concurrent employment被拒之后无法保持身份。
那为什么说concurrent employment是H-1B家族中的奇葩呢?因为它允许非配额抽签的H-1B签证持有人同时为需要配额抽签的雇主工作。
H-1B非配额抽签(Cap-exempt)的类别如下:雇主为高等教育机构、附属于高等教育机构的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或美国Z*F研究机构。 也就是说,如果你目前的工作是属于以上的某一种,那么即使你的concurrent employment是受配额限制(cap-subject)的工作,也不用抽签。是不是很神奇?
那小伙伴就会想,如果我先找到一个cap-exempt的工作,然后办理concurrentemployment同时为cap-subject的公司工作,等批准了之后,我辞掉cap-exempt的工作继续为cap-subject的公司工作,可不可以呢?
当然不可以···
Concurrent employment让你不需要抽签是建立在拥有cap-exempt的工作的基础上的,如果辞职就失去了这个基础,那么建立在其上的cap-subject工作就需要重新抽签。
当concurrent employment批准之后需要出境,如果已经有primaryH-1B的有效签证,那么不必去办理concurrent employment的H-1B签证便可入境。 以上便是一些对concurrent employment的简单介绍,欢迎小伙伴踊跃留言。具体申请流程请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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