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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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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房子,合同写的截止日期是8月16。所以签合同的时候我就问最后一个月房租怎么付,帮我弄合同的那个人说最后一个月不用付但是得16号搬走。她给我解释完,没疑问了我就签了合同。后来这个地方换了租房公司,然后说我8月份没付房租,我说我签合同时,说8月份不用付房租的呀,只要在16号搬走就可以。然后现在公司就说截止日期是8月16,但要我付整个月的房子,我当时就懵了。这是什么呀。现在说当时那个人没用写标注说是8月份不用付房租,只是口头说的,现在时间太长,没有证据证明说那个人承诺过我,还问我是她发邮件给你说的还是你来办公室给你说的,我说我在办公室签合同问的她。就说那个人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我就说不是我的问题呀,是你们公司的问题。然后回去让我等着说是问问她们经理。说会给我发邮件,我等了几天没收到邮件,我就又去问,说她们忘了,说会尽快发我。然后今天发我邮件说,没有证据显示那个人给我说不用付房租。还让我付整个月的。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呀?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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