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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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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ERRYSUSFO 于 2014-12-26 18:19 编辑
去年的暑假,我搬到旧金山日本城附近一家不错的公寓,价格是1600单间,我当时给了房东2400的押金,因为是合同上这么写的。
我感觉这公司很正规,所以也没在意,但是后来我因为有事,必须搬离房间,(12月),我这样子就termination the lease,
最主要的是我没有在30天之前给他书面信说我要terminate, 我12月11号写的termination letter给房东,19号搬出房子。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回我的deposit吗?因为中途我回国一年,现在回来,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要我的押金。
因为当时合同上没写termination 房东可以不给还押金,而且我搬走之前还签了一份押金归还的纸,上面写着押金会在30天之内退换给租房者在低下空白处所写的地址,我把我国内的地址写在了房东的那份上,这一年我一直都没收到退款,我这份上面,是空白。
那个manager在这个building是个老越南人,他态度巨差。。。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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