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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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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段婚姻结束未满五年,并且还不是公民,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从绿卡签发之日起,必须等五年之后才能为新配偶递交申请,这个俗称为“五年规则”。
如果绿卡持有者通过婚姻获得了绿卡,但之后离婚了,通常来说,必须从绿卡签发起至少等待5年,才能为新配偶申请绿卡。但是,五年等待期规则有两种特殊的例外,可以在五年期限之前为新配偶申请绿卡:
1,提供明确和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那段婚姻是真实婚姻,而不是为了获得婚姻绿卡而缔结的;2,或者,前段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婚姻是因配偶的死亡而终止的。
不过,通过婚姻获得了绿卡并且已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在婚姻终止后不需要再等五年就可以为新配偶申请绿卡。
涉及再婚的三种常见情况如下:
1,公民为配偶申请绿卡,随后离婚。该公民再婚,并为其新配偶提交新的绿卡申请。由于申请人是公民,而非绿卡持有者,所以不需要等五年就能递交申请。
2,公民为配偶申请绿卡,配偶获得绿卡,然后离婚。现在,作为绿卡持有者的移民配偶再婚,并为其新的配偶提交绿卡申请。五年规则适用于他们的申请。
3,公民为配偶申请绿卡,配偶获得绿卡,随后离婚。之后该配偶成为了公民。现在,作为公民的移民配偶再婚,并为其新的配偶提交绿卡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呈请人是公民,所以五年规则不适用。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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