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微论坛

App下载
扫码下载 App
联系我们
1框架
查看: 36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收到美国境外汇款、转账 - 报税须知

[复制链接]

小学生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9 16:2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收到美国境外汇款、转账及报税须知
作为在美华人,转账、存钱当然不可避免。但美国税务繁杂,可能普普通通的转账、存钱行为也是需要申报的,但是申报并不代表一定需要缴税。  
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居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万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称为Form 3520的表格申报。需要注意的是,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也就是说,你向IRS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你需要为此缴税。
曹氏会计事务所处理的比较多的一类是,在美华人亲戚赠与帮忙从国内汇钱到美国账户, 相信很多华人都有过从大陆打钱来美国的经历,那么这个汇款是否需要申报?
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赠与借贷。如果是借贷的话,则无需申报。只是如果一旦被Z*F抽查,则需要提供借条或者合同,向相关调查单位提供借贷的证明。
以下我们讨论的是几种常见的赠与情况。  
第一种情况,海外居民(非美国公民,无绿卡,非美国税务居民)汇款给美国人(公民、绿卡或税务居民),则接受赠与的一方就有可能需要申报。 大陆亲属赠与并汇钱给美国人(公民、绿卡或美国税务居民),且汇款金额超过$10万美金,那么接受汇款的人就要申报。注意,只是申报3520的表格而已,并不需要交税,而且3520表格的提交截止日和个人税报税截止日一致。只要在下一年申报个人/家庭税的时候,告知会计师并提供相关资料(汇款记录)跟个人、家庭税一起申报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这$10万美金是指全年一共接受海外赠与的额度。举例说明, A从大陆给你汇了$5万,B给你汇了$5万,而且AB二人是亲属关系,这时候全年累计的汇款总额超过$10万美金了,您就需要申报了。
第二种情况,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赠与并打钱回大陆,则是赠与的人需要申报。这种情况下如果赠与超过$15,000,赠与的人就要申报。如果打钱不超过$15,000就无需申报。而且遗产和赠与税是有豁免额的,个人一生的遗产与赠与的豁免总额是$11.7Mas of 2021) 。美国居民当年赠与他人超过$15,000,就要申报709表格,该豁免额就会被使用。如果您一生的赠与和遗产总和没有超过总豁免额的话,就无需担心遗产或者赠与税的问题。同样709表格也是一年总结申报一次,和个人、家庭税一起申报即可。
第三种情况,美国境内夫妻间的赠与。夫妻二人如果都是美国公民,那就可以随意赠与,无需申报。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为非美国公民的话,那么赠与超过$149,000就需要申报709表格了。 第四种情况,直接帮助对方付学费或者医疗费形式的赠与是可以直接豁免的。如果是直接帮对方支付给相应的学校或者医疗机构,则无需担忧赠与税的问题。但如果是打钱给受赠与人,由受赠与人去支付费用的话,那么就不能被豁免,而是要按照之前所述的几种情况进行申报。
汇钱这个行为虽然简单,但是却有可能影响个人报税。无论是任种情况,大家首先要有一个需要咨询会计师的意识,这样才能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违法的尴尬与麻烦。
新移民到美国,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一旦接受从国内汇款(汇款金额超过10万美金的),一定要申报!倘若你没有按时申报,被IRS(美国国税局)发现,后果会很严重。IRS规定,如果晚报,那每个月会罚你这比汇款(gift)的5%,越晚报罚款金额越多,一直罚到25%上限,还要加上利息。假如你接受了20万美金的赠与,你迟交5个月,你就要被IRS罚款,这笔罚款至少得要5万美金。总之各位美国纳税义务人一定要向 IRS 诚实申报,否则没被查到是你好运,被抓到的话则遭重罚,千万别心存侥幸
声明
以上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税务意见/建议。根据客户情况和时间节点不同,每个案例需要具体分析,请咨询专业会计师确认。
曹氏会计师事务所
Cao & Associates
微信:WACPA1
电话: 425.230.7538
请点击进去曹氏会计事务所网站 查看更多服务:
[url=https://www.caoandassociates.net/services.html]https://www.caoandassociates.net/services.html[/url]
[url=mailto:info@caoandassociates.net][/url]

收藏收藏6 分享分享 赞赞赞!赞赞赞! 踩踩踩!踩踩踩! 新浪微博微博分享
合理规划财税无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