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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知道(在会计师讲座听过)绿卡和公民需要全球征税;也就是比如国内有你名字的房产,你是绿卡或者公民,以后这个房产变卖的时候需要美国这边上报,需要的话要在美国交增值税??
那么现在情况是这样,老公是绿卡,我是公民,公婆要在国内买个投资房,想写我老公的名字。可是我们结婚了,一旦写名字我们两个是不是都要写?(默认婚后财产)?
还有就是如果现在这样买了,我们牵扯到税务问题是哪些呢?比如买这个,我们明年报税要上报吗?再比如,这个房子出租公婆国内拿租金的话,我们需要报告吗?
我老公说我想的多,说只要不卖不牵扯要上报的问题,就这样持有以后再说;而且父母以后年纪大了不在了还是会牵扯继承换到我们名字(我们双方父母都在国内),就算不写我们名字,遗产不也是牵扯到美国上税?
我听了有点懵。但是直觉上我很怕麻烦,之前听说国内有账户超过一万美金就要上报,我们刻意回去把钱都挪走了为了以后不这样麻烦。现在房子写名字我不清楚外国身份被写进title有什么利弊吗?
谢谢大家了,希望能听听大家一般怎么考虑,毕竟很多我们有身份,父母在国内,我也知道很多父母在国内买房想写孩子名字的。。。你们都怎么决定的呢?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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