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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海关] 个人整理的《进出境旅客分运行李物品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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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

发表于 2019-2-27 00: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出境旅客分运行李物品通关》
1.业务描述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下同)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物品所有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出境前办妥海关手续。
2.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3.办事流程
(一)进境第一步:旅客收到提货通知后,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如委托代理报关的,需提供经物品所有人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交下列单证: 1、物品所有人有效护照及签证; 2、《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中国籍旅客须提供在进境时填写的申报单);3、提货单;4、装箱清单或物品明细单;5、非居民长期旅客、定居旅客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经海关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6、常驻人员进口汽车时须提供发票;7、其他应向海关提供的单证或批件。第二步:经口岸海关审核,应征商品须缴纳税款;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须退运;限制进境物品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夹带的违禁品海关予以没收。
4.办事对象义务
物品所有人须持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在离境前向海关办妥物品的通关手续;2.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申报进出境分运行李时应主动如实报明所有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5.办事机构义务
负责办理分运行李监管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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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

 楼主| 发表于 2019-3-5 19: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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