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如此悲催、抓心挠肝闹心的事儿被我们摊上了。。。求助!!! 两年前我们初次抵美,在Craigslist上见到有公寓出租,当时看了房子觉得不错,地点好、价格也公道,只看了这么一间就租下了。后来知道房东是个华人,房子是三层楼,有1bed room和2 bedroom共十五间。房东会说很好的中文,相处中也很愉快,住了两年也没闹过啥幺蛾子,而且我们跟manager处得也很好。没想到,搬出来后,就被貌似nice的房东黑了。 因ld工作原因,我们从美国转战加国。离开前一天,房东去检查了一下屋子,什么也没说,还跟我们聊了会儿家常,临走对我们说等我们到加国后把地址告诉他们,他们会把押金返还我们。我们在加国安顿好后,就屁颠颠地把地址告诉她了。 若干天后,收到了房东的来信,拆信前还美美地幻想着能返多少钱,一看新傻眼了,整个一个大bill,要我们支付$1854,扣除了押金$500,还要我们交$1354!!!bill如下: 清理房间人工费,$300(每小时人工$25) 冰箱灯泡+火警器电池,$7 电炉丝,$47 Carpet replacement-1stand 2nd floor hall way,$1500 前几项她跟我们要钱我们也认了,只是最后一项,一二层楼走廊换地毯的钱也要我们付,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我熬了两晚,仔细研究了华盛顿州的RESIDENTIAL LANDLORD-TENANT ACT,寻找利于我们的法律规定跟房东argue。终于在法案的RCW59.18.260 和 RCW 59. 18. 280找到说法,说“…Nosuch deposit shall be withheld on account of normal wear and tear resultingfrom ordinary use of the premises’。而且在查法案的过程中,我也揪着了个房东的小辫子,就是当时我们给她押金时,她应当把押金存到一个trustaccount里,并给我们提供notice,而她当时并没有给我们notice。我就给房东写了一封信,除了写明要提供我们更换灯泡电池电炉丝的receipts和押金的notice,而且着重写了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交一二层走廊换地毯的钱,理由有四:一、我们有人证,朋友接我们去机场时来到我家可证明地毯完好;二、我们有照片,这条是吓唬房东的,临离开前我们的确在走廊里照相了,但主要是照人,不是地毯;三、一二层走廊属于公共领域,共住着十户人家,换地毯的责任不应归咎与我们;四、法律规定了对公共领域的正常使用折旧不应由房客承担折旧成本。 信邮过去后,本以为房东会就此罢休,那$500的押金不要也罢,不想再在这上面费心神。 没想到,房东竟然针对我们的信又回信了。当然,notice和receipts都如悉寄来,房东在信中还说,一二层走廊的地毯上洒上了bleach,追着踪迹就追到我们屋了,而这不属于正常使用折旧,所以换地毯的钱应该我们出。还附了照片两张,照片只照了地毯,上面有星星点点的白色点点。我不知道这些照片是什么时候照的,甚至也不能确定具体是哪个地方的地毯。 收到这封信,我们没招儿应对了,在此求助。 1、如果就此不回复房东,就当信没有收到,那$500押金本也不打算要了,房东会对我们采取什么惩罚措施吗?因为我们将来还打算回美国,这件事会不会影响未来签证?会不会影响未来信用? 2、如果坚持走法律程序,这种官司会不会很贵很麻烦?因为我们目前不在美国,估计打官司也不会有优势。况且总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息事宁人的心理,真不想弄得这么麻烦。 3、房东信末提及,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would like to see any documentation,please let me know。如果针对房东的这封信,具体应该怎么回击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也许对有钱人家,1500大刀不算什么,但对我们这个拖家带口的postdoc之家,简直就是重重一击。平时省吃俭用,真不想白白把这么多钱拱手他人。请各位朋友帮着分析分析出出主意吧,先重重地谢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