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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教育] 关于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不知道谁操作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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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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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12:5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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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04月23日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综合环境,经研究,对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参照市政府《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5〕34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可以申请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参照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需在沪居留的,本市公安部门根据《证明》的有效期限,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
    2、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在本市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本市高校。另外,在基础教育阶段也可选择到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
    3、持有效《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自施行之日起5年。

附件:
    1、单位公函样张
    2、申请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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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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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8 11:55:22 | 只看该作者
good 过五年回家生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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