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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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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知道我的问题应该被归到哪一版。
先介绍一下楼主情况。今年5月中旬研究生毕业,7月1日OPT正式开始。
在我还是全职学生的时候,我从1月份就在我大学的系里面上班,每周工作20个小时。毕业后自然就停了,直到7月1日EAD卡上的日期正式有效之后楼主继续被同一个学院雇佣为全职工作。
结果昨天收到了我们系HR给我转发的由business & finance department发来的一封警告信,标题是F-1 Visa First Violation Notice,看信的内容是这个部门通知我们系的HR,说我是F-1全职学生,所以我应该一周工作20个小时。我现在一周工作40个小时是违规,后果严重会“ result in the loss of valid immigration status”。
然后HR便联系了另外一个在该部门工作的人。那位员工说他一直给我发邮件让我去Foreign National Information System中填写我的个人资料(天煞的楼主一直没看见这些邮件)。但我没有填,而且也没有填任何关于tax exemptions的材料。
想知道如果收到这种violation notice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么?问题是我并没有违法打黑工。
如果查明了这种情况,会撤消这种violation notice么?还是说确实会导致遣送回国?或者是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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