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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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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四年前我父母买下房子的时候,因为有in-law unit所以委托了一个中介A帮忙出租(我和租客都有付中介费给她),并且租金也有报税。租客是白人情侣,比较懒,但人还算nice,有工作,但他们和我们交流一直都只愿意通过中介,不和我们单独交流。
现在我们打算把房子卖了换新房子,因为之前听说了这个中介已经打算退休了,并且她手头也没有比较好的资源,所以我们另找了一个大公司的能力比较强的中介B卖房。然后幺蛾子来了,A知道了我们卖房子不找她(不给她赚钱),所以从中作恶。我们很友好地找了租客聊了一下卖房过程,需要他们配合房子清理,害虫检查,拍照片,open house之类的,也答应如果他们愿意配合就可以免除一部分房租。然后租客却表示不愿意配合open house,但他们愿意尽快搬走。房子的合同是从去年11月开始签的month to month,并没有标明要住满一年之类的,离住满一年还有六个月
我们也接受了给他们时间,但这个中介A不知道和租客说了什么,类似是美国的法律保护租客,叫他们别搬,除非我们赔他们六个月房租以及搬家费。
我觉得六个月房租也太不合理了吧,协议上明明写了只要60天notice就行。中介A明显就是觉得我们不懂,摆明着欺负我们。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租客不愿意配合,我们房东单方面给他们60天notice生效吗?或者需要找律师证明合同的合法性,然后给出notice吗?
如果我们把他们赶走,会面临法律上的问题吗?
或者我们可以强制要求他们配合open house吗?
谢谢大家!稍等我撒金币!
坐标湾区,如果大家想知道哪个这么不专业的中介,我可以私信你们他的名字和中介Id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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