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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B1/B2签证] 无排期的EB1三种移民类型A,B,C,权威移民专家为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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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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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00: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了EB-5,近年来EB-1因最快速一步到位永久绿卡的优点而被大家熟知,而很多人不了解的是,EB-1分为三类,每一类都各有异同,熟知各类的区别,就能更好根据申请人自身的条件选择不同类的移民申请。
从移民排期考虑,申请EB-1有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那就是移民签证一般不需要排期。
美国每年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另加上未用完的宗教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移民配额,都会用于杰出人才EB1移民,因此EB1移民签证配额一般用不完或只需短暂的等候。申请人不需要在递交身份调整申请(I-485)前排队等候签证配额。另外,在等待EB-1申请处理期间,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以提高移民申请成功率。
总的来说,EB-1对于杰出人才而言,最大的优势在于申请程序中免去申请劳工证申请缩短了整个移民申请的时间。EB-1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绿卡的“高速快车”。

“杰出人才”E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商业丶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
杰出科技人才:科学家丶院士丶发明家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丶高级程序师丶计算机专家丶医师丶医学家丶各学科正副教授丶博士后丶博士;
杰出艺术家:画家丶书法家丶舞蹈家丶音乐家丶音乐指挥家丶歌唱家丶影星丶名模丶电视主持丶影视导演丶动画设计师等;各级特级教师丶教育理论家等;
杰出工商人才:杰出企业家丶贸易商人丶管理专家丶金融专家丶广告策划专家丶市场营销专家丶管理咨询专家丶经济师等;
杰出运动人才:著名运动员丶教练员等;
杰出教育人才:著名教育家丶教育学学者等。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以下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杰出人士,申请人符合的条数越多,对申请就越有利。
因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丶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在其行业有担任评判员或评委委员的任职经历;
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身处高薪阶层;
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丶磁带丶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研究人员”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对雇主的要求:雇主可以是大学丶研究所,或者私营雇主。私营雇主要求至少已经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该雇主在其行业有所成就。
对个人的要求:有至少三年的相关教学或者研究经验。并且至少满足以下六条中的两条:
知名奖项;
专业学会会员;
专业刊物报道;
担任专业评委;
原创性学术贡献;
专业论文或书籍发表。

跨国高管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其职务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主管公司的机构或其重要组成部分;
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政策或经营目标;
有自行主导的决定权;
只受上级高级行政人员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一般性监督。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在美国已存在至少一年,在美国境内或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丶连续丶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申请材料:
就EB-1C申请所需材料而言,主要包括两方面:海外公司及在美国公司的相关材料用以证明雇主的性质丶经营状况以及是否有能力支持申请人等;申请人个人的资质证明用以证明申请人是符合跨国公司高管的条件。
海外公司需要提供:
成立公司的文件(如注册公证书,营业执照等)。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公司主要部门的名称,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公司工作人员名单;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税单等)。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业务介绍,公司产品介绍等)。
有关公司的媒体报导或介绍。
在美国的分公司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需要提供:
公司注册丶成立的文件(如公司章程丶营业执照等);
公司组织结构图或公司计划中的结构图;
公司发展计划书
公司过去三年的报税单及其他证明公司运营状况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
个人文件:护照,出生公证,结婚公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公证,学历证明;
美国公司的海外机构提供的雇主信;
公司关于将申请人调到美国公司任职的决议;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具有与其管理职位相应能力的文件。
三类EB-1差异
在EB-1a的申请中,不要求雇主支持,也不要求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因此,即使没有雇主,或雇主不支持,申请人也可以直接自己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以后,可以随意变换工作,只需要能证明新的工作是在其申请的专业领域即。
在EB1b和EB1c申请中,都需要有雇主的支持并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EB1b和EB1c的申请人必须是美国雇主。换句话说,EB1b和EB1c的申请,必须有雇主,必须有雇主的同意,在递交EB1b或EB1c申请以后,外籍人士不能随意变换工作,否则EB1b或EB1c申请放弃。
申请程序
首先,由申请者出具详细业绩简历,可以把简历和业绩按照年份合并在一起。
由律师对简历和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这个律师认为可以代理,那么与申请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进行代理。
由申请者填写移民局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包括全部证书丶证件丶照片丶宣传资料丶报刊杂志的报道丶奖杯奖牌的照片丶有关证明材料及推荐信等,全部材料仅需复印件)。
律师进行全部资料的翻译并编写移民局所需的申请报告。在律师整理后将全部文件提交移民局开始申请,一般说来,申请者大约需要等候3-6个月左右。
移民局审查申请者的资料,在其批准后,移民局会将批准函寄交律师转申请人本人。
在申请人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函之后,如果申请人有意于全家移民美国,需要填写为全家申请移民的表格,在这个第二次的表格填好之后,资料会转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并进行无犯罪特殊调查,而后将档案(3号文件包)转往广州总领事馆。
广州领事馆会以信函形式通知客户本人体检地点及面谈时间。
申请者及家属赴指定医院体检,并办理护照等文件。
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客户及家属带全部文件原件赴广州领事馆面谈。

面谈之后,正式绿卡三个月内寄到申请人在美国住址,申请人可在拿到正式绿卡之前就携全家进入美国境内。

如果有问题可以给小编留言或者发站内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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