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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情报站] --更新--天底下最卑鄙的至恶——观江歌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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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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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14: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kia夏日鉴赏期 于 2017-12-15 17:28 编辑

--------------------------更新--------------------------
发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就知道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声音,但是我依然要说出来。也遇到了很多很多支持我的人,想在这里说一声感谢。
贴一段我回复帖子里一个女孩子的话:
“还有说别人家的女儿短命的那个,也一定是江母在失女之痛时也说了很多偏激的话给刘他们方,逼的刘这边暴跳了说了这样的话。由于不对等的信息扩散力,江母这边把不利于自己形象的记录都隐瞒下来了,就抓住这一句话的煽动群众。我后面也说了我发帖子的初衷。是因为这种病态的媒体影响力,有人掌握了你比更高权限的资源,你的声音将不会被人听到,或者被人扭曲了放大来说。
我们大部分人不会是杀人犯,也不会遇到杀人犯。
但是我们可能会一直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可能在公司上司让你背黑锅,他拥有比你更高的话语权,他抓住你说的一些偏激的话或者一些不完美的行为,就让你要对重要的责任负责。
这种极度不平衡的信息推广,使得你们已经根深蒂固的不愿意相信刘鑫所言。但是我不信人性有这么恶,有人推朋友出去挡刀。所以一直寻找客观证据,然后我找到了。
但是你们已经一直沉浸在了之前自媒体营造出来的刘鑫一家的恶嘴脸里,不愿意看客观事实走出来了”


然后贴一张现场的照片,可以从照片里看到血迹方向。从门中半段向下拖曳。
基本可以还原刘鑫与邻居听到尖叫后,刘推门查探,然后江歌冲撞倒向门前(江歌这个时候已经不行了),所以刘鑫证词里说了推开20cm后被重力弹回。她尝试了第二次推门打不开,为什么?因为失去意识的江歌挡住了门。警察让她可以出来了以后,她推门,为什么直接就打开了?因为警察把挡在门前的江歌挪走准备送去医院了。
血迹.png


再贴一张门的图片,粉色为门铃,黑色为猫眼。门铃在左边的墙上,且能看见位置并不高。
陈13日的回答检方关于门铃,他的回答是:“我感觉江歌没有刻意去按门铃,但是身子一直在动,可能是不小心碰到了门铃”
律师问你有没有可能去按门铃。陈回答“我没有按门铃的理由”
关于这点我不信陈世峰的话,我个人分析,门铃是陈世峰按的。江歌有刀已经直接捅到了气管了,根据邻居证词“女人倒在门前”,江歌颈动脉加气管受损,不太可能按到在左边墙上的门铃。
门铃是陈世峰按的,不是因为他要按铃进去杀刘鑫,他已经被邻居看到了,并且进门还要挪开江歌,时间不够。
他按门铃,是为了擦拭门铃上他可能遗留下来的指纹。
门.jpg


----------------------分界线-----------------------------
本人一直对江歌案非常关注,一直阅读各种庭审记录和新闻。本贴会尽量客观,还原事实。

这篇帖子会很长,希望各位能耐心看完,如果觉得自己还是想沉浸在主观里,那么右上角有一个小叉。

还有就是希望大家能在看完全部的帖子之后再回复,也不要匿名可以吗?就是大家理性的讨论。

----------------------分界线-----------------------------

刘鑫在现场已经经过日本警方的反复调查,至少日本警方不认为她有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
其次:她作为案件证人,保持沉默是符合法律需要的。
再其次:她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现在说的和对警方及出庭作证要说的是一样的。
最后:她作为检方证人,所说的,确实和视频里说的一致。


额外想说一个重点是,警方一直都不推荐刘鑫与江母见面。因为刘鑫身份是证人,江母身份是受害者家属。证人与受害者家属直接见面,证人的证词可能会受受害者家属情绪影响而变得不够客观,辩方律师即为陈的律师,可以以此为攻击点,怀疑证人给出的证词是受到压力之后呈上的。

所以其实刘鑫作为证人是不推荐在庭审之前见江母的。但是江母一直在网路上施压,终于她还是挺不住出来了。并且上的节目。她在节目中透露的情况,给了陈方律师充足的准备时间。

----------------------分界线-----------------------------


刘鑫是被日本警方认定了的受害者加证人,其回答我称为证词。
陈世峰乃犯罪嫌疑人,他提供的信息只能称为嫌疑人辩护词
邻居Tan和Nan,其回答为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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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13日部分证词:
       检方:案发当日,打完工与江歌在东中野见面?一起走回江家?
  刘鑫:是

  检方:到了门口,你做了什么?
  刘鑫:我先把铁门打开,先进去了

  检方:进去后呢?
  刘鑫:在路上我与江歌说要提前回家,换裤子,江说你先进去吧,我就跑上去了

  检方:为什么要换?
  刘鑫:打工期突然来了例假,弄脏了,而且那是打工的工作服,第二天还要穿

  检方:确定来例假了吗?
  刘鑫:是

      检方:你比江歌先进屋?你有钥匙么?
  刘鑫:有

  检方:进门后你做了什么?
  刘鑫:换了鞋子,跑进卧室,拿了卫生巾跟内裤,准备去换裤子

  检方:准备换时发生了什么?
  刘鑫:听到门外有女生“啊”的一声尖叫

  检方:是大门外么?
  刘鑫:是

  检方:听到声音时,你在哪里?
  刘鑫:在睡觉的床垫边站着,准备换裤子

  给刘看了江歌房间的图,检方:确认一下听到声音时自己在什么位置,刘鑫指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

  检方:你听到的是谁的声音?
  刘鑫:我意识到江歌还没进门,是她的声音。尖、很短促,叫到一半被打断的感觉,中途声音断了

  检方:听到声音后你做了什么
  刘鑫:这时,裤子脱到一半,就赶紧提着裤子,想跑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检方:到了大门你做什么了?
  刘鑫:第一反应是开门,正常地开门

  检方:门开了么?
  刘鑫:没完全打开,开了一段距离,被挡回来了


       检方:开一段是多大
  刘鑫:大概20cm左右

  检方:门被推回来的力气是多大?
  刘鑫:力气很大,很快很猛,我当时都懵了

  检方:门关了后你干嘛了?
  刘鑫:下意识又开了一次,完全没推开

  检方:之后呢?
  刘鑫:我问“三叔你怎么了回答我”,看了一下猫眼

  检方:猫眼看得到外面的情况吗?
  刘鑫:看不见,只看到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

  检方:平时猫眼晚上有人在面前的话,看得见吗?
  刘鑫:看得见

  检方:你觉得外面发生了什么?
  刘鑫:我当时猜想有人被捂着嘴巴或打倒了,或者门被推回来了有人在跟我开玩笑。

  检方:之后做了什么?
  刘鑫:推不开门也看不见外面,想报警

  检方:想要报警,然后呢?
  刘鑫:手机在卧室里面,跑回卧室拿手机

  检方:手机在卧室哪里?
  刘鑫:塑料箱子最上面角上,拿到手机马上报警了,电话没有马上接通

  检方:到接通为止你做了什么?
  刘鑫:接通前我返回门口,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并不断喊“三叔怎么了”我想让她回答我

  检方:大门的门锁锁上了么?
  刘鑫:没有,只是自动关上了

  检方:你没有在房间内锁上锁么?
  刘鑫:没有

  检方:你没有对门外说:把门锁上了?
  刘鑫:没有,我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我以为谁在外面跟我闹呢


争议点1:刘鑫怀孕与例假(陈嫌疑人辩护词称:江歌说刘鑫怀孕了,陈遂给了江10万日元)。
解析:案发后,警察来了,刘鑫立刻就被带走问话了她当时来没来例假,绝对警方会检查,因为这是她提供的证词里重要的时间差,警察不会放过。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陈就是在泼脏水,刘根本没有怀孕。

争议点2:刘鑫透过猫眼看不见外面的情形, 说什么都没看到。
解析:如果证词为真,最可能的解答不是“外面有人一手挡住猫眼,一手按门铃,而是猫眼被血糊住了。

争议点3:把门锁了还是怎把门锁了,别骂了还是别闹了。
解析: 怎把门锁了.jpg
以徐静波李淼为首一直声称听到的是“把门锁了,不要骂了”,而我们从一些现场听众的记录可以发现录音里是能听见“怎”这个字的音的。梨视频、在日本的网友、何润锋都表述,法庭认为这是记录的笔误,法官当庭宣布,刘鑫没有撒谎。
法治社会,法官当庭认了这个证词,那么就以法庭认定的为准。

继续刘鑫13日证词:
       检方:你还听了其它什么?
  刘鑫:电话接通前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检方:接通后你听到什么吗
  刘鑫:满脑子很紧张的在和警察说情况,没有听见

  检方:录音中有门铃的声音,惨叫声,你都没有听到?
  刘鑫:当时没有注意


争议点4:自媒体声称清晰可闻的门铃与惨叫声。
解析: 门铃1.png 门铃2.png
并非清晰可闻,部分自媒体带节奏意图明显。

继续刘鑫13日证词:
      检方:9月初住到江歌家,江歌家有些什么刀具?
  刘鑫:有两把菜刀,黑色手柄,不锈钢刀,两把一样的刀

  检方:为什么有两把一样的刀?
  刘鑫:以前江歌来我家玩,一起切水果,觉得那把刀很好,在埼玉的一家店买了一把,是我们住到一起后带去的。
  在江歌家没有见过水果刀。我自己也没有水果刀。

  检方提示凶器的同型号刀
  刘鑫:我在江歌家没有见过
  检方:被告说你把刀递给了江歌,你做过么?
  刘鑫:我没有把刀递给江歌。


争议点5:有没有递刀。这个我们看完邻居证词再讨论。

----------------------分界线-----------------------------
邻居证词:

邻居证词.jpg

从邻居的证词里可以看到,尖叫声只有一声,并且邻居开门和杀人犯陈世锋对视了!
根据邻居描述,江歌应该是奔跑到门前就倒下了,刘说的那股撞击力把门往回弹,很可能是江的体重冲撞带来的。
邻居与杀人犯的对视非常的重要,具有革命性意义,由于有第三人目击,陈世峰心中的杀意应该瞬间被浇灭,不管是否还想杀刘鑫,他都选择了立即逃跑。
我就不懂了,陈的嫌疑人辩护词里说刀是刘递的,人是刘推出来的。刘是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干那么多事情不被邻居知晓的?太神了。
而刘的证词与邻居描述的高度吻合。

----------------------分界线-----------------------------

陈世峰方的辩护词
注意此案重点是:是否是蓄意杀人(蓄意杀人比激情犯罪判的更重),刀来自于哪里;陈方如何证明“杀人未遂”。

1. 陈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陈世峰回忆当时他看到江歌就跟过去,要跟她进行情感咨询,用手拍了江歌的肩膀两下,当时江歌很吃惊,这时候陈世峰先是捂住她的嘴,然后“噓”了一声,要她不要出声。
之后,关于他们之间发生的冲突,刀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陈世峰质疑说,他当时听到刘鑫在房间里面喊:“三叔,你接住我害怕。”所以陈世峰以为刘鑫在说:“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可是他再三回忆之后感觉话很别扭,发音很像是在说:“三叔,你接住,我害怕。”接什么呢?就是接这把刀。陈世峰今天也在法庭上指控,刘鑫在背包里面掏钥匙的时候,曾经掉出来一件东西,看起来很像是刀,但是他并不确定。


解释:刀并非自己提前准备好了带来,所以并非有预谋的杀人,而是在与江歌争夺的正当防卫中,不小心杀了江歌。这是寻求量刑减免的一个非常聪明的说词。

2. 陈说江歌先拿刀刺向他

他的表述是,江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的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后来我准备将她的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当他说到是江歌把刀刺向了他时,江歌的母亲马上用中文说“撒谎”,然后开始哭,脸趴在桌子上,可以看出今天双方对立非常激烈。陈世峰还反驳说:“我没有要想弄伤江歌,如果我要杀她的话我就直接刺她了,不会从她手里一直在夺刀,然后把她到按墙上,固定在那里。”总之,陈世峰否定想要杀江歌,否定要杀刘鑫,也否定这把刀是自己的。


解释:江歌先刺,那么他乃正当防卫。

3. 陈:并非要蓄意杀人

陈世峰在法庭上说,如果他去杀刘鑫的话不会选择那个时间,因为他抵达当地时间是在晚上11点40分,他知道那一天刘鑫在打工,那是固定时间,刘鑫通常11点钟打工结束才回家,江歌是在一个酒屋工作,晚上11点就能回到家了,所以他就想在刘鑫回来之前能够见到江歌,通过这个时间点说明他并不是为了找刘鑫,而是为了找江歌。
当时江歌和刘鑫两个人是一起回来的,这个是出乎他的意料的,他当时在三楼看到她们两个回来,衣着一个全黑一全白,这个时候他在寻找机会希望能够单独和江歌说话,当时刘鑫先进了门,她们两个之间是有一段距离的,江歌在一楼刚进门往楼上走,她打开自己的邮箱在检查什么东西。


解释:陈意思就是这不是有预谋的,是为了修复关系找江歌,没有想杀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那晚陈带了酒(威士忌),带了换洗衣物(杀完人后,衣服会上有血,需换衣服)。
之前法官问刘鑫喝不喝酒,又问了江歌喝不喝酒。应该与陈带威士忌判定其意图有关。刘的回答总结是:两个女孩子都是不怎么喝酒,但是会喝梅子酒之类的。所有陈的威士忌可能是给他自己杀人来壮胆的?这样的推测?

法官问过陈,当晚为什么喝了酒,陈回复说自己穿的少,热身子的。
检方问他为什么带换洗衣物?陈说:是为了找干洗店洗衣服。

检方再次提到他衣服的问题,陈世峰当时在家里已经准备好了换洗的衣服,前一天穿的是灰色衣服,下面是牛仔裤,鞋是红色的,他在自己的背包里面已经准备好蓝色上衣和灰色的帽子,也有一条裤子,并没有准备新的鞋,检方怀疑他早就做好预谋,在现场逃离的时候准备换衣服,不让路人看到。陈世峰的确在杀人之后回到自己家里把带有血迹的衣服用洗衣机清洗。检方说:“你家洗衣机可以用,为什么要去洗衣房洗衣服?这是自相矛盾的。”


4.陈说:江歌说刘鑫怀孕,我给了十万日元堕胎。

陈称,江歌10月14日去学校找他,称刘鑫怀孕了。他说他回家取了十万日元给江歌,作为刘的堕胎费。检方询问:是否跟刘鑫确认过怀孕一事? 陈说:江歌说的”刘一直在家里哭,不想见你“,然后他觉得如果江歌撒谎,刘鑫也会站在江歌一边,两个女孩子把钱分了。但是他并没有跟刘鑫确认过她是否怀孕,以及钱的动向。

解释:检方提问是否跟刘鑫确认过怀孕一事,应该是因为检方有铁证刘鑫没有怀孕过。然后他们希望陈能回答,跟刘鑫确认过刘没有怀孕。这样就能提交一个陈杀江歌的动机:江歌讹诈他钱。
但是陈很鸡贼的说并没有跟刘鑫确认过,刘的回答是:没有怀孕,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怀孕。
所以说这一桶 讹诈陈世峰钱 的脏水直接泼到了江歌头上。
我还是比较相信刘鑫没有怀孕的,首先第一点是案发后刘鑫被警方带走,录口供各种事情,在控制之下。她当时有没有来姨妈,不可能没人去检查。
其次是,陈世峰连内衣照都拿出来威胁刘,如果刘真的怀孕了,拿这个威胁不是更有力度?

5.陈当庭和江母道歉

辩方律师问陈世峰:“你觉得江歌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人间的?”
陈世峰开始哽咽,哭泣说:“江歌一定说,我不想死,我有妈妈,有人救救我吗?妈妈,对不起。”陈世峰律师也开始哭泣。
陈世峰说对于江歌妈妈发起要求他死刑的签名征集活动,他哽咽很久说,“24年,24年把我女儿辛苦拉扯大,我对女儿怀有美好幻想,对未来的希望。结果这样被我刺死了,江歌妈妈肯定很悲伤很痛苦,她一定恨死我了。”
江歌母亲听到,闭着眼睛摇头。陈世峰说写过很多次道歉信给江歌家人,律师让他提交,但是“现在站在法院上,这是我唯一和江歌母亲的见面机会,我想当面跟她道歉”


友情提示:法庭上,杀人犯假惺惺道歉,受害人家属摇头叹息,流泪,闭目。是无力的感觉。
容易给陪审团感受到共情产生的氛围。
一定要冷漠并怒目而视。
表达要求正义复仇的坚决。
这些情绪对法庭和陪审团是有影响的………
法庭上坐着的人虽然不露痕迹,仍然是有血有肉的。
不要释放被导致误解与和解和饶恕有关讯号。


6. 陈世峰在庭审中多次表现出对检方提问不满,反问反驳。

①多次刺江歌颈部,因为刀短小,加上只有脖子暴露在外,因此只刺了脖子。
②一刀之后,又刺好几刀,是因为不希望江歌活着,加上刀比较小,就补了几刀。
③全部刺杀动作完成后并不确认江歌已死。
④检方:“你有没有想过她活着你只是付医药费,她死了你要负这个责任?”陈世峰:“请问你在一两秒钟可以想很多事情吗?“法官:“可以想啊,你可以想你父母没有这个经济条件,就可以想这些。”陈世峰没有说话。
⑤检方:“为什么你觉得杀了江歌可以逃掉?”陈世峰:“江歌知道是我,所以把她杀了。刘鑫不知道是我,所以我可以逃掉。”


检方太厉害了,陈最后一句基本上可以说是聊爆了。他先声称刀是刘鑫递的,刘鑫递刀给江歌,开了门会不知道外面的是陈世峰?辩词已经自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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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结果:

法医认为:江歌时因左颈主动脉损伤失血而死,在整个过程中,江歌被施害人陈世峰至少刺杀了6刀,他还强调,每一刀都穿透了脖子,所以尸检中法医发现了江歌的脖颈上,有十余处刀伤。针对陈世峰律师提出的“第一刀才是致命伤法”的说法,法医表示:他无法判断哪一刀是第一刀。但可以明确的是:被标记为6号的伤口,是导致江歌致命的刀伤。而这个6号伤口,有六点五到八厘米长。法医虽然没有直接否定陈世峰辩护律师的说法,但可以明显感觉到,法医是不同意陈世峰辩护律师“第一刀才是致命伤”的说法的。


解释:6.5cm-8cm 基本上是没入刀柄了,非常之深。杀人犯很果断且及其残忍。
陈律师一直声称第一刀毙命的原因是:《刑法》上有一个叫做“法律错误”或者“事实错误”。如果他认为这个人还没死,对她行刺了,这是杀人罪,但是如果她已经死了,对其行刺是构成杀人未遂罪,不构成杀人罪。
所以声称第一刀毙命是为了减刑考虑。
结合邻居证词来看,推测应是陈靠近了落单在信箱旁的江歌,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然后开始行刺,然后江歌挣脱向房间跑去,但是受伤过重,倒在房门前。伤口有十余处,并且江歌有防御伤,但是离过道更近的邻居只听见了一声惨叫,我怀疑陈世峰是捂住了江的嘴,江歌拼命挣扎。
现在目前只是我的推测。从后面杀人,伤口呈现的翻起的方向都是有依据可循的。江歌虽然不能说话了,但是她身上的伤口一定能帮她说出事实。期待法医给力。现在检方也问了很多陈杀人的时候,是怎么杀的,用的哪只手,什么方向。都是为了比对法医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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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以天底下最卑鄙的至恶为标题,就是因为国内那些无良的,吃着人血馒头的自媒体,营销号。报道新闻完全不客观,起的标题误导性严重。
先说徐静波微博的这一条: 徐静波微博.png
江歌生前在酒吧或者居酒屋打工并不会对庭审进度有任何帮助。不论她在哪里打工,只要没做伤天害理的坏事,她都是个努力赚钱自食其力的好孩子。但是现在微博上就是有这么一批人,用一切方法贬低抹黑刘鑫这个被日本警方反复询查后认定的证人,不惜用一切能够博的流量与眼球的手段吸引观众,从而获利。这不是在吃人血馒头是什么?
刘鑫原话表述就是喝酒的地方,风月场所在日语中有专门的表述。刘鑫本意并不是想表达风月场所。但是一小个不完美的措辞被国内自媒体抓到以后,大肆篡改原意,添油加醋,变成了一场万人讨伐证人的盛宴。
兼听.jpg 苍进空.png

为什么不能从客观的角度,独立的去思考问题呢。确实有两份兼职,一份在酒吧一份居酒屋,两份都不是陪男人喝酒的地方。造谣的不是刘鑫,诋毁江歌的不是刘,而是徐静波。苍井空解释了区别不大以后,下面还有女孩子说你这种女人当然觉得区别不大。
我实在被震惊了,人们只选择看自己想看的,听自己想听的。

对一个公共事件,不能质疑,甚至不能核对信息,甚至表扬的不完美都拥上来无数暴徒群骂。仿佛回到某最红的十年。
我也很不能理解,江母一直抓着刘鑫说酒吧这事愤慨的转发了三次微博骂刘鑫没良心。
但是陈世峰泼脏水说她的歌子讹诈钱,这个母亲却一声不吭??
我这几天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魔幻世界。大量的自媒体发文全部引用陈世峰这个杀人凶手的自辩词做标题,给一个幸存者贴标签。
围观群众并不留意这只是凶手的编织的脱罪故事,当作事实真相一拥而上。
我只想感叹幸好生活在美国,法治更健全。

假设你是一个无辜的人,并且很多证据都指向了你是无辜的。但是所有人都不看证据,他们就主观认定了你该死,没有法律的帮助和保护,你没有办法自证清白。那些人拥有比你更高级的权限和资源,你的未来去向不是基于法律的,而是基于那些比你更有话语权的人的主观判断。他们认为你该死,你就应该死。
这才是最可怕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发这个贴子的原因。


这两个女孩子,没有任何一个该死。

最可恨的应该是有杀人犯。

我们应该把精力放在,分手后如何正确面对偏执型暴力人格的ex,如何预防和降低伤害,不让杀人的悲剧重演。



美国著名记者普利策曾经说过:
“我们的共和国将与媒体共存亡。
拥有训练有素、具有民众精神、有勇气为正义献身的报人的媒体能够维护公众品德,
而缺乏它,人民大众的Z*F既虚伪又令人嘲笑。
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
最终会制造出一个像自己一样卑劣的民众。
塑造共和国未来的力量
掌握在未来的新闻记者手中。”
(1904年5月,《北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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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在外面把门锁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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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7-12-14 14:30:30
不论你出于什么目的发的这个贴,我们始终都是旁观者。你是,我也是。我也不想反驳你,只是想说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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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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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14:37: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2-14 14:30
不论你出于什么目的发的这个贴,我们始终都是旁观者。你是,我也是。我也不想反驳你,只是想说一句,人在做 ...

最好别匿名吧。。。
最开始就说了大家看完再回复,也不要匿名,就是心平气和的聊天。。结果沙发就匿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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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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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居民最佳新人

地板
发表于 2017-12-14 14:39:44 | 只看该作者
我绝对不相信江会主动去刺他,这个男人满口谎言。江母一直针对刘也能理解,因为对凶手,她已经做不了什么了,只能用尽全力去指责刘了。在她眼里,这二个人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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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5#
发表于 2017-12-14 14:48: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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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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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14:53: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shuixiao 发表于 2017-12-14 14:39
我绝对不相信江会主动去刺他,这个男人满口谎言。江母一直针对刘也能理解,因为对凶手,她已经做不了什么了 ...

我只是有点奇怪,陈这么多的谎言。什么江歌主动刺向他,江歌找他要钱之类的。江母都不为所动的,没有在微博说一句陈在撒谎,女儿不可能做讹诈钱之类的事。。。。。这些在我看来比纠结居酒屋和酒吧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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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要啥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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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常驻居民

7#
发表于 2017-12-14 14:55: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flamers.chen 发表于 2017-12-14 13:48
我不知道刘鑫该不该死 我只知道江歌不该死。

+1

江歌是日本法政大学的研究生马上毕业了,政法大学是很著名比较难进的,单亲妈妈能供出这么优秀的女儿肯定很不容易。而刘和陈的学校不想多说。

这件事后我就觉得以后别人两口子的破事家事少参管,少参与!点儿背了血溅到身上了、当了炮灰人家也说你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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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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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14:59: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張曉兎__ 发表于 2017-12-14 14:55
+1

江歌是日本法政大学的研究生马上毕业了,政法大学是很著名比较难进的,单亲妈妈能供出这么优秀的女儿肯 ...

我也是这事出了之后再也不敢管情侣吵架了。。。
哎。。遇上个偏激偏执的暴力狂,真的是倒霉。
我是觉得两个女孩子都倒霉,还有陈之前的女朋友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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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9#
匿名  发表于 2017-12-14 15:04:52
我觉得这是我看到现在最客观的帖子了,一直很反感各种论坛朋友圈一边倒地不去分析真相地狂骂刘鑫、以及无底线地同情江妈。然后一有忍出来稍微客观地分析就说人家是被买通的,这难道不是多数人的**?好无语。我和楼主一样,同情这两个女孩子,讨厌杀人犯。我觉得楼主分析得很不错!能顶着巨大压力发这个帖子本身就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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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Rank: 5Rank: 5

10#
发表于 2017-12-14 15:1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flamers.chen 发表于 2017-12-14 14:48
我不知道刘鑫该不该死 我只知道江歌不该死。

同意

外加我不相信刘鑫像她所说的对门外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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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1#
匿名  发表于 2017-12-14 15:25:53
刘鑫走到现在这个地步 也是一大部分原因是自己造成的 对死者没有任何自责 甚至不尊重 上庭时还趴在桌子上 多次别人提示才坐起身子来 还带了个红围巾 而且满嘴谎话 跟报警电话录音口供不一致 到具体细节就想不起 看不见 听不见 是想象的...让人很无语 虽然她也是算受害人 但是 她的所作所为和自私自利让人对她只能越来越憎恨 她不讲实话可以 等陈世锋泼脏水给她 比如说她递刀给江 比如她怀孕 甚至以后编出更多谎言 看她还讲不讲实情 他们肯定有对各自不利的事情形成默契没有讲出来 到现在让人对她人人愤慨 怪不了别人 只能怪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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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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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12-14 15:27: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个洗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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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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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15:34: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也能说是洗白。。我服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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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Rank: 1

14#
发表于 2017-12-14 15:36:33 | 只看该作者
不认同楼主。如果按楼主说刘鑫通过家里猫眼看不清是因为血溅在上面,那表示江歌已经已经受伤。那按照刘鑫所说,她试图开门但被强大外力推回,那就是陈推的了?他为什么一边推门不让刘鑫出来,一边按门铃?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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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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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12-14 15:41: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客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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