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介绍下我的情况。我先生是美国公民,8岁的时候来的美国。我于他2014年在教会认识,之后他追求我两年,追求期间非常nice很浪漫,我们于16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9月我提交了转身份申请,今年5/31面试通过。 临时绿卡5/31/17-5/31/19。 由于我先生仍在读书,所以婚后的大部分支出房租水电日常采购等等都是我来支付的。我要打两份工压力也非常大也很累。 我们的婚后矛盾主要有以下方面 1.婚后和婚前对待我的态度完全转变,他的解释是 结婚后状态就会和结婚前不同。 比如以前会送礼物送花会庆祝情人节等,现在是完全认为 “totallywaste money and time” 去年感恩节我送他一个钱包(我认为他需要)他看到后yellat me"why you waste money on this, i dont celebrate holiday" 但他追求我的时候甚至连July4th 都送礼物。 2.婚后我先生脾气越来越暴躁,容易极端,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婚前恋爱期间未同居在一起,即使他有时发脾气我也认为是偶尔为之,但婚后一年多脾气愈加暴躁。)发脾气时会极端,说一些很伤人的话,或是脏话骂我,或是离婚威胁。 3.每次吵架后从来不认错,一吵架就极端的把所有他的衣服拿走搬回父母家住(他父母家和我们租住的房子在同一条街上),如果我不哄他,那他过一段时间后会主动回来,但不会道歉(他认为他主动回来就已经是低头认错了。)而我是属于每件事件都需要一个conclusion, 谁对谁错,大家说清楚就翻篇。 4.婚后发现他比较男权主义,认为女人应该做家务洗衣等等。他经常会抱怨地很脏 我不去清理,但他也不会主动打扫,只会抱怨。 5.我们性生活不和谐。从登记后一次没有亲过我 kiss w/ tongue .他认为法式接吻是“disgusting&nasty” 但他追我的时候我们有接吻过,虽然次数不是很多。另外每次我们的时候,他都没办法超过一分钟。甚至有一次我当我有yeastinfection,他还是强行要intercourse,不顾我是否疼痛。 update: 6月到7月他都在国外游学旅行。他回来后第二天就同我吵架,理由是我没有帮他收拾他的行李中的衣服,以及在他旅行期间我没有帮他给他的车发动 导致没电(手动挡的车,我并不会开)。然后再一次从家里把所有衣服所有他的东西 包括所有的他的paper全部搬回他父母家,并辱骂我并说离婚。 -----中间基本处于冷战状态------ 8/14 他主动回家,想像以前一样没有任何解释道歉的就这样“和好”,我不同意,我说他这次必须要改变,他问我希望他怎么改变,我说了5点。他说他一点都做不到,他说既然这样我们还是离婚吧。 8/15 晚上又回家,他说他跟他姐通了电话,他姐把他骂了一顿,然后他说他愿意为了我慢慢去改(强调的是 他没有错,他是compromise me)整个对话过程就就是他解释他没错,但他姐说他错了,他就答应我会slowlychange。他内心认为他非常委屈。 8/16 我在店里上班期间,他开车经过(我认为他是spy on me,因为他目前住在他父母家,我们租的apt和他父母家很近,他经常会看我的车在不在 不在的话就来店里看我的车在不在)正好看到我在店外抽烟,他非常生气,打电话给我骂我,冲进店里来说我 “ what fucking wrong with you ” “why you so disgusting” 等等,后来他打给很多我们认识的人(教会的人,他的姐姐,我们共同的朋友)告知他们我抽烟的事情,还打给我父母。 我抽烟这个事情从来没特意隐瞒过他,但也没有主动提起来过。我父母是知道我抽烟的,但我以前很少抽,只是最近压力实在太大了太累了才又抽起来。他跟我父母讲的时候意思好像是我估计在结婚前骗他,如果他知道我抽烟就不会娶我。然后问我父母是否知道我抽烟。我父母都表示知道且理解 因为我近期压力太大所以才抽。而且抽的不多。 8/16 当天晚上他跟我说要不我立刻戒烟,要不就离婚。 8/18 我约见了一个律师咨询,律师讲我们可以简易程序离婚(双方都同意,并没孩子没房产等等)大概6个月时间法院判决书生效后 我就可以自己单独申请 条件绿卡转正。 我问她成功率,她说只要我能证明我们最初婚姻是真实的,就没问题。而且她和我说提交申请材料后,80%是不需要面谈的。 而且移民局考虑的是你这段婚姻最初的真实性,而不是你们为什么离婚的原因。 那我现在手里有的证明我们婚姻有效的文件有: 1.共同银行账户 2.租房合同双方姓名 3.我的车保险是加在他们家人一起的,和他父母的房子连在一起 4.我们的保险白卡 是一起申请的 5.婚前他送我的礼物,还有情书之类的 6.婚前婚后的照片(5/31/17之后的照片很少,我先生不爱照相)以及和他家人父母的照片。 7.PG&E的账单 8.教会朋友证明信 或者邻居可以证明我们婚后确实一直住在一起 9.有共同住址的信件 10.2017年共同报税 11.联名的信用卡 我的问题是(希望有真正自己申请过的姐妹们来帮忙解答) 1.我这样的情况自己申请成功率是否大? 2.是否像律师说的移民局只看这段婚姻最初的真实性,而不是为什么离婚的原因。 3.律师说如果自己申请751被拒的话 立刻回进入到递解程序,但还有第二次机会,就是由法官来决定,但现在等待期一般是3-4年,这3-4年内我没有绿卡 不可以工作,但可以合法待在美国。而且不可以转回F1身份, 这期间内也不能和其他公民结婚再转身份。 4.我上述的证明婚姻真实性的材料是否充足呢? 5.我是今年5月底才拿到临时绿卡,如果9,10月就要提出离婚,会不会法律上时间看起来太短,如果我明年1月和我先生一起报完税后再双方离婚,例如18年2月,这样实际我们结婚也有1年8个月,这样会增加成功率吗? 6.自己递交751后 会要面签吗?面签如果我先生也出席,证明当初我们是真实婚姻,只是因为婚后种种不合分开可以吗? 我本来跟我先生打算去教会上marriage class,但他发现我抽烟后就非常恼怒,还问我是不是跟别人shang床了(这就是我说的他极端)说他觉得什么都不能信任我。他发脾气说的话真的很伤人。 谢谢大家,我最近因为这些困扰已经感觉得了轻度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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