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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 绿卡满五年,如何申请归化入籍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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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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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4-7 16:1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归化入籍美国,是指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美国国籍的行为,尽管持有绿卡可以无限期地在美国居住,但是,它并不能保证持有人在美国享有与公民一样的权利。
美国公民的优越性如下:
1. 公民选举、就业资格、营业执照领取资格、州或联邦Z*F的补助金等
2. 可以为父母、已婚子女或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一家人可以早日团聚
3. 可以避免移民官或警察为查验合法居留身份的烦恼
4. 持美国护照到其它国家旅游也较为方便,因为美国与许多国家都有互免签证的协议

假如您已经是美国永久居民,只要您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今天USLawChina为大家讲解的是绿卡持有人即美国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满五年归化入籍的情况。
一、基本条件
1. 年满18岁

2. 持绿卡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五年

3. 连续居住五年中实际居住至少2年半

4. 在此期间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1年

5. 在提出申请所在的州住满3个月

6. 品行良好,忠于美国宪法

7. 读、说、写基础英语能力

8. 了解美国的历史和Z*F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并向移民局提交申请所需文件N-400表格和支持性文件并缴纳申请费用

2. 收到I-797收件通知

3. 收到录指纹通知

4. 到指定的移民局申请支持中心(ASC)录制指纹

5. 背景调查

6. 收到移民局的面谈通知

7. 参加入籍面谈

8. 面谈通过,收到N-445入籍宣誓通知

9. 参加入籍宣誓

10. 获得公民归化证,换新护照

三、申请材料
N-400申请表、申请信、绿卡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驶执照复印件、社会安全卡复印件、回美证复印件、对配偶或子女的经济支持证明、夫妻婚史证明、在美国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如美国房产证明、水电单、电话单、信用卡对账单、抵押贷款对账单、最近三年的报税单和W-2表等。
四、注意事项
1. 关于归化入籍面谈

归化入籍面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 移民官针对N-400表上的问题,逐一进行提问;

(2). 移民官提问美国历史及Z*F方面的知识;

(3). 移民官念出一个或几个短句,让面谈者听写。

对于信心不是很足或对测试程序不是很了解的面谈者来说,可请律师陪同进行面谈,以更好地通过入籍测试。

注:对于申请时65岁或以上,在美国居住至少20年的申请人,可选择自己的祖国语言进行25道题的公民知识的测试。

2. 关于“品行良好”

美国的《移民和国籍法》(INA)中并没有对“好的品行”给予定义,而是列举了一些不良品行:

(1). 习惯性酗酒;

(2). 协助他人偷渡;

(3). 以非法赌博作为主要的谋生手段;

(4). 曾因赌博而犯罪两次以上;

(5). 曾为谋取移民法的利益而作伪证;

(6). 曾犯有违反管制物品使用条款罪;

(7). 曾因违法被拘留180天以上;

(8). 曾有婚外情并导致他人婚姻关系破裂;

(9). 曾故意拒付子女的抚养费;

(10). 犯有重罪;

(11). 其它不良品行。

注:没有报税、交税或在被要求到兵役局注册(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时没有注册,也被认为是不良品行。
3. 关于“连续居住满五年”

到提交申请时为止,申请人必须已经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连续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至少五年。以下是美国移民法中对连续居住时间的一些重要规定:

(1). 如果申请人离开美国的时间一次不超过六个月,那么归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连续居住时间不会被中断。

(2). 如果申请人离开美国的时间一次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那么归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连续居住时间可能会被中断,除非申请人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3). 如果申请人离开美国的时间一 次达到或超过一年,那么归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连续居住时间将会被中断。在美国连续居住的五年时间需要从此次回美之日起重新计算。

4. 关于“实际居住至少两年半”
在美国连续居住的五年间,申请人在美国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 的时间至少要满两年半(30个月)。这并不是要求申请人一次性在美国实际居住至少两年半时间,而是只要他/她五年中在美国实际居住的所有时间累计达两年半即可。申请人必须说明五年中每次离境和入境美国的确切时间。对于那些由于商务的缘故必须经常离开美国的申请人来说,要符合这一条件相当困难。在一些案件中,测试官会逐天精确计算申请人在美国实际居住的天数。

5. 关于永不具备归化入籍资格的绿卡持有人

(1). 赞成推翻美国Z*F或身为反美国Z*F组织成员

(2). 曾经是**党员或与**党相关组织的成员(除非申请人已经脱离这些组织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它要求)

(3). 战争期间犯逃兵罪或躲避征兵(除非该绿卡持有人被无条件赦免或特赦)

(4). 根据美国和其它国家签订的条约,要求豁免服兵役(除非该绿卡持有人曾经在协约国服过兵役)

(5). 被判决驱逐出境(除非该绿卡持有人已经在一定条件下服兵役)
美加律师事务所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是一家权威的美国移民律师事务,精通商业法和各项美国移民法律,尤为精通职业移民,EB杰出人才,L1 签证,NIW 国家利益豁免,绿卡,H-1B,劳工证,信托,财产规划等。拥有超过20余年法律经验的职业资格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做专属移民方案,保护您的资产,快速获得美国绿卡,帮助您早日实现美国梦。
微信:uslam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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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7-4-7 16:48:49
你此生的愿望好卑微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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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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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4-8 16:48:05 | 只看该作者
您好 请问我语言不好 考公民可以申请律师陪同我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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