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6-12-23
- 金钱
- 5
- 注册时间
- 2016-12-15
- 阅读权限
- 10
- 帖子
- 1
- 精华
- 0
- 积分
- 5
小学生
|
我是12月毕业,10月21号提交的OPT申请现在还是“Case Received"的状态。 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家公司实习,这学期继续part-time(CPT 12月22日到期),而且已经说好之后的full-time。当时跟HR谈的时候是打算毕业后回国一个月过个年同时办一下签证(目前已过期),所以OPT开始日期填写的是2017.2.13,HR表示没问题。可是最近我的project manager给我一个活儿,大概要做到一月底。所以我想能不能在CPT截止后到OPT生效前工作(我知道在opt生效前工作不合法...)但是不拿工资,等OPT生效后再补发这部分呢?这样补发的话,之后一两个月内实发工资会比正常的要高一些,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或者我在这个项目结束后2月份回国一趟,不在工作但是补发的薪水补在2月里。这样的话会不会因为本人不在美国境内但是还在领工资而被记录之类的?
求有经验的人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