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微论坛

App下载
扫码下载 App
联系我们
1框架
楼主: 匿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心情闲聊] 谢谢妹子们,麻烦站长删帖!

  [复制链接]

研究生

Rank: 5Rank: 5

76#
发表于 2016-7-26 09:2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Yancy 发表于 2016-7-26 08:49
我爸当时没有吵,是觉得人家是白事,觉得他自己写了红字冲了他家人,他觉得理亏,所以才这样!但是看见很多 ...

我和你说有没有事都是一家人,你说我说的对吗?死人不作数,活着的人就得好好活着,什么红色呀放鞭炮呀,穿红衣服呀 ,根本无所谓!我姥爷死的时候没多久我给我姥姥买了个红色针织衫,我姥姥该穿穿,也没见我舅舅们让我姥姥脱下来呀!都说家里死了人过年三年不能放鞭炮啊,我弟弟妹妹我看该买鞭炮还是买鞭炮 该放放,没见家里有几个拦着的、人死不能复生,因为死人怨恨活人,感觉这理由很牵强!而且活着的时候没见走动的,死了装啥大尾巴狼,从引产这事就能看出来这家人没有人性!素质和教养都很低!引产开玩笑呢?这是要人命呢?脑子被包围了吗?所以这种人给啥脸呀?频率都不在一个频率上,还讲素质,这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吗?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副系主任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77#
发表于 2016-7-26 09:23: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lululuk 发表于 2016-7-25 18:40
他们家本来就不认可这门亲事,所以怎么做都是错的。只有保持距离这条路。当初再见面也应该保持距离,不理解 ...

赞同,楼主根本没有抓住重点,一直在问红笔写过世人的名字到底有没有错,这完全不是重点啊!重点是人家一家从最初就没看上楼主一家,所以楼主家做什么都是错的,和红笔没关系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博士后

Rank: 7Rank: 7Rank: 7

78#
发表于 2016-7-26 09:24: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什么玩意。一看就知道他们把气撒到你们家人身上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博士后

Rank: 7Rank: 7Rank: 7

79#
发表于 2016-7-26 09:25: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奶奶曾经说过,真想杀你的人,没有子弹的枪都能打响。所以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助理教授

Rank: 8Rank: 8

80#
发表于 2016-7-26 09:40: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张杨蓝染 发表于 2016-7-26 09:23
赞同,楼主根本没有抓住重点,一直在问红笔写过世人的名字到底有没有错,这完全不是重点啊!重点是人家一家 ...

我们家知道他们一开始没看上我们,那我们也没和他们来往,是后面妹夫父母求着妹夫他们回去的,那毕竟还是他父母我们也不可能说做的太绝情,加上她公公没过世之前,两家相处还算可以,没啥矛盾,我父母就觉得能做就做没想那么多,但是通过这事,我家也看清了,不会还说和他们有任何交情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系主任

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佳新人常驻居民

81#
发表于 2016-7-26 09:53:29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家为什么这么卑微
愛鞋子 愛包包 蜈蚣星人
歡迎喜歡鞋包的朋友來交流心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博士后

Rank: 7Rank: 7Rank: 7

82#
发表于 2016-7-26 10:12: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中生

Rank: 3Rank: 3

83#
发表于 2016-7-26 10:17: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家一直看不起你们家,你们做得越多越被看不起。不要和他们纠结了,乘这个机会断了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副教授

Rank: 9Rank: 9Rank: 9

84#
发表于 2016-7-26 10:36: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你爸太委屈了,这次坚决不能做包子,但也不要闹太大,他家太过分就不要继续忍让了,有钱又怎么样,这种人跟畜生没区别!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博士后

Rank: 7Rank: 7Rank: 7

85#
发表于 2016-7-26 10:3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莫非大伯想借机赶走你们。。好自己一个人独吞家产??!!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86#
匿名  发表于 2016-7-26 10:44:47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你爸爸确实有一点过分吗…… 刚去世几天就变卖老人的个人私有物品有点太着急了,撞枪口上了。等过一段时间再处理老人用过的东西不是更好吗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87#
匿名  发表于 2016-7-26 10:56:32
哈哈,一开始就不应该走那么近,LZ父母问题最大。(1) 你妹妹的公公去世,你父母去是应该的。但是不能天天在那边呆着啊 还守夜?说难听点有一毛钱关系吗?(2)问题就在卖电动车,你父亲有什么权利去卖人家刚过世人的电动车?还用红字写!PS:如果我是你妹夫,估计就开枪射扫射了!(3)你父母经常去你妹妹家,这也是很大的问题!如果是我家我也会反感经常有外人来我家,一点隐私都没有。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88#
匿名  发表于 2016-7-26 10:56:5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7-26 10:44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你爸爸确实有一点过分吗…… 刚去世几天就变卖老人的个人私有物品有点太着急了,撞枪口上 ...

我赞同您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助理教授

Rank: 8Rank: 8

89#
发表于 2016-7-26 11:07: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妹子:让你爸爸放宽心,不是他的错,红字使用有多种意义,在人际关系中使用是有绝交的意思。商业中使用就是为了突出---转让就是其中之一。他大伯理解偏颇了。你们一家都是善良的人。建议画圈式生活,最好祝你们幸福快乐!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学生

Rank: 4

90#
发表于 2016-7-26 11:10: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追究什么对错,不管对错都不重要,反正跟这种人打交道都是你错,就算是你错,人非圣贤, 有必要揪着不放吗。等着以后给你妹妹的婆婆养老吧,更精彩!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